史上最严异常凭证规定,企业需警惕涉税风险

来源:天鸿律师

文章摘要
2019年1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以下简称“《公告》”)。

2019年1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以下简称“《公告》”)。
这个公告堪称史上最严异常凭证规定,对于企业的影响巨大,本文对于公告的规定和企业的风险进行了梳理。
01异常凭证范围更广
公告在2016年第76号
规定的异常凭证的基础上,又新增了五种情形的异常凭证。
具体包括: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票;
(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票;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票;
(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特别是最后一种情形,最坑了,以后要像“打麻将”一样,要盯住上家,否则上家出了问题,自家拿到的发票也就变成异常凭证了,更可能出现像多米诺骨牌一样的连锁效应。
02税收监管思路改变
在坚持以票控税的前提下,公告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了不同税种的协同联动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应根据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对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已退税款追回。
纳税人因骗取出口退税停止出口退(免)税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
(三)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的,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
03信用等级区别对待
公告根据信用等级给出了区别对待,对于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给与了特殊待遇。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
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的,应于期满后按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作相关处理。

企业需警惕异常凭证带来的法律风险。
(一)认定发票属于“异常凭证”的告知书不可诉。
《通知书》是税务机关对企业取得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事由以及对异常凭证如何处理的告知,最终是否按照异常凭证处理,将视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核查申请以及说明材料的核实情况而定。
故《通知书》是税务机关作出最终行政处理决定之前的过程性行为,而非对企业的合法权益产生确定效力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二)有些取得异常凭证的企业会通过民事诉讼向上游出具异常凭证的企业索赔。
但是目前不同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观点差异较大。有的法院会支持取得异常凭证的一方,要求出具异常凭证的一方赔偿损失,但有的法院认为不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会驳回诉请。

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就会导致暂不允许税前抵扣,导致企业所得税大幅度增加。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防范风险呢?
(一)建议企业应首先做好自己内部的管理,做到自身制度规范,做到真实业务真实开票,且真实业务也要确保各环节手续完整。
一方面要做到物流、合同、发票三者一致;另一方面还应尽量做到资金支付给开具发票和合同签订方,避免将资金支付合同外的第三方。
(二)其次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提前对供应商进行各项调查了解,通过一些官方或大型平台的公开数据查询企业的信用情况。
通过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查询纳税人的信用等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信用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存在异常经营信息。做到严格从源头把控好,降低取得“异常凭证”。
(三)再次,对于特别重大的采购合同,建议联系专业的税务律师,进行税务筹划,做好防火墙,提前规避税务风险。
所以说,只要企业做到自身规范,并且做好税务筹划,“异常凭证”也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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