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咨询:原开发商破产,地下车库未经业主同意,就法拍?合法吗?
天津梅江十几年旧小区,原地下车库(人防及非人防车位)400每月按月出租给业主。原国企开发商破产,清算组说小区地下车库通过法拍转让给了其他地产公司,人防车位部分通过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未通知小区业主和业委会,未公示!现在地下车位新的产权人为了销售车位,回笼资金,赚取高额利润,将原租金提高到600每月且需要一次性交3年,通过这样的手段逼迫业主购买车位!想问这样的交易是否合法?业主作为利益相关方,地下车库作为小区附属设施,业主是否具有相关的权利进行维权?
律师回答:地下车位的产权无非三种,一种归个人,一种归全体业主,一种归国家。
1、归个人/开发商的车位,可以进行产权登记,如果是建好了没卖出去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什么时候卖给业主就属于业主,没卖之前就属于开发商。这种车位跟房子是一个意思,可以出卖也可以出租。
2、归国家的车位,也就是人防车位,本质上就是国家出租给开发商,开发商是个二房东,二房东破产了,新的开发商就成了新的二房东,想怎么出租也是他的权利。
3、归全体业主的车位,就必须是一开始占用了业主公用面积,比如公摊面积,或者规划用途不是车位,是泵房什么的,但是被开发商改造成了车位。
对业委会/全体业主来说,他只能在第一种情况里面,被“自己已经买下的车位”,包括已经过户和没及时过户的时候,和第三种情况,被占用了公共面积的车位中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认为大概率,合法的,也没必要打官司。业主非要较真的话,可以先查一下这些被法拍的车位的具体情况,然后在十拿九稳的基础上再花钱打官司。
开发商破产小区地下车库被拍卖
作者:徐斌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业主咨询:原开发商破产,地下车库未经业主同意,就法拍?合法吗? 天津梅江十几年旧小区,原地下车库(人防及非人防车位)400每月按月出租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