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速裁团队建设为抓手 推进简案快审成效凸显

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文章摘要
编者按 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上海法院全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两条主线。

编者按
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上海法院全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两条主线。2月1日,上海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解表,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打造“8+4+1”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要点》及其任务分解表,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为充分发挥改革信息在落实改革部署、交流改革经验、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围绕上述两条主线分别推出系列改革案例。本期刊载《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速裁团队建设为抓手推进简案快审成效凸显》。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2020年4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和深化审判团队改革中,成立速裁审判团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速裁团队成立一年多来(2020年4月至2021年11月30日),共审结速裁案件1590件,平均审理天数20天,较全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了87.7%,54件案件实现当日审结,有效发挥了速裁团队灵活高效的制度优势。
一、打造一支审判团队,创建新型审判格局,确保专业可靠
一是配齐配强团队成员。组建速裁审判团队既是加强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有力举措。为优化审判人力资源配置,该院速裁团队结合案件数量多、周转速度快、审结效率高的办案特点,改变了法官、法官助理 “1:1”传统配比,适当提升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比重,为2名法官配备3名法官助理和若干名书记员,速裁团队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二是灵活采用轮岗机制。速裁团队法官和法官助理采用每半年一次的轮岗制,一方面以速裁团队为“试验田”,高效紧凑的办案流程倒逼更多法官适用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简化文书等快速办案方式,促使一线法官在实践中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改革工作积累更多经验。另一方面通过轮岗机制转换办案节奏,有效避免速裁法官因长期审理类型固定的简单案件产生倦怠感。
三是激发跨部门联动效能。速裁团队的运行注重审判庭与立案庭的协作配合,使简案能在立案后迅速得到甄别,并直接分配至速裁法官审理,减少了案件流转过程中的时间成本,为实现简案快审提供了组织保障。此外,速裁团队利用跨部门优势积极探索“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加速推进“分调裁审”无缝对接。完善从立案庭向审判庭移送案件并进行司法确认的工作流程,立案庭注重材料整理,审判庭注重调解内容审核,目前已有5份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有效,均在48小时内完成结案,充分保障了特邀调解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二、制定一份规范文件,强化顶层设计,确保有章可循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工作原则。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该院准确领会试点工作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按照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制定《速裁团队办案工作规则(试行)》,突出速裁团队审理案件遵循调、裁、判一体化,简案快审、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明确速裁团队审理案件优先采用在线诉讼方式,探索使用录音录像替代或者简化庭审笔录、书面记录,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简化庭审程序及文书并且原则上一庭审结,当庭宣判,为速裁团队办案提供规则指引。
二是科学测算,合理划定范围。繁简分流改革的目的在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案件快慢有序分道,有效提升司法效能。通过深度分析近年来案件受理情况,测算办案工作量,综合考虑案件类型及数量、审理难易程度、平均审理天数等因素,在广泛征集一线法官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划定速裁适用范围。速裁团队主要审理简单的知识产权案件,如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侵害著作权、侵害商标权上诉案件等实体类案件,以及不服一审民事裁定的程序类案件及司法确认、诉前调解类案件。
三是加强监督,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关注审限管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区分不同类型的简案,规定3个工作日至2个月不等的审理期限,并以“负面清单”形式,排除不受上述审限约束的十种情形。严格规范速裁团队审理简案过程中独任制与合议制的转换机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不适宜适用独任制情形的,转为合议制审理,明确发生的先行诉讼行为继续有效,确保程序有效衔接。从严把控审判质量,对速裁团队办理的需要撤销原裁定、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二审独任制案件,一律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试点以来,适用独任制的二审速裁案件无一例被提起再审。
三、把握三项重点任务,探索简案快审新模式,确保有速可提
一是下好精准分案“先手棋”。根据速裁案件特点,该院及时调整繁简分流、随机分案规则及随机算法的需求,在系统中添加“速裁”标记,根据案件条件,由系统自动判定并勾选“速裁”标记。对于系统无法判定的由立案庭分流员手动勾选,形成“系统算法+人工识别”协同并进的分案模式,有效提升繁简分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打好电子诉讼“组合拳”。作为改革试点排头兵,速裁团队抓住案件“简”的优势,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搭上信息技术“快车”,先行先试“庭审记录改革+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的简案快审新模式。该院13个法庭均已安装音字转换设备,运用区块链存证、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全程录音录像等现代科技手段替代书记员庭审记录,确保了庭审记录客观、全面,平均庭审用时比运用传统记录方式进行的庭审节约了近一半时间。在线庭审和电子送达方式既便利了路途遥远的当事人参与诉讼,又减少了疫情期间当事人流动和接触,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又安全的诉讼服务,实现简化程序不减权利,提升效率不降标准,切实优化审判资源,释放多重改革红利。2021年以来,速裁团队庭审记录改革适用率32%,在线庭审适用率42%,电子送达成功率73%,均显著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三是用好简化文书“关键招”。积极探索简化裁判文书,结合该院知识产权案件专门管辖实际,针对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侵害商标权二审案件以及司法确认等案件,根据不同程序,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类型化文书模板共26份。简化文书模板为法官提供清晰的审理思路,重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论述,对没有争议部分简略带过,实现裁判文书“轻瘦身”,让法官写得迅速,让当事人看得明白。试点以来,速裁团队共出具简化文书330余份,适用率达到25%。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