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优化措施解读

来源:凌科安时法律评论

文章摘要
引言 2020年6月1日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
引言
2020年6月1日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将自贸港的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联系。事实上,海南早在自贸港建设确立之前,已制定相关法规、采取相关措施以提升营商环境;而在《总体方案》出台后,海南省政府又于2020年10月印发了《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2020-2022年)》(以下简称“《任务清单》”),进一步启动和落实了相关制度设计和创新举措。本文将介绍海南自贸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点政策和举措,以期为正在或即将在自贸港投资和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参考。
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早在1997年,依法治国被确立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其被赋予了更为深刻、更为符合时代发展方向的内涵。实践证明,发展经济离不开法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在立法层面,自贸港着力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相关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在此过程中,海南省政府提出立法工作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的授权下进行,并且宜粗不宜细原则,为改革开放留出空间,显示出其立法层面的科学性;2020年4月,海南省政府颁布《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提出在立法工作中应科学决策、广泛听取、合理采纳、严格程序,在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的起草过程中就可以吸收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代表等共同参与起草,并对涉企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流程、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对标立法民主化要求。
在司法层面,自贸港契合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规划了一系列创新体制。海南省于2019年9月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跨区域集中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一体化涉外民商事法庭,是我国第一个“立、审、执”一体化、跨区域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该法庭可独立完成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自贸港还提出整合“海南省移动微法院”平台资源,加快推行网上立案,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打造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体系;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改革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提升行政审判的司法公信力,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另外,《任务清单》中也提出创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建设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等计划。
在执法层面,自贸港强调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并引入多种手段对政府执法进行监督。例如,建立“自贸港建设体验官”制度,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运用,以在琼市场主体评价倒逼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提升。
另外,自贸港为保障对外开放的法治化,着重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行动计划》提出,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试点探索建立专利快速审查、快速授权绿色通道,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同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侵权损失补偿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
二、对外开放离不开国际化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提出:国际化营商环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营商环境要与国际上营商环境监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的全球趋势接轨,建立符合世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高效便捷的办事环境。《总体方案》的出台和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围绕着“开放”二字,开放意味着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也就离不开对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打造和提升。
《总体方案》出台后,海南自贸港在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和吸引外商投资上更进一步。根据海南省商务厅和自贸区官网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新设外资企业540家,同比增长130%,实际使用外资5.28亿美元;《总体方案》公布以来的6月至9月,全省共新设外资企业388家。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主要分布在海口、三亚和琼海三地。1在这些数字的背后,是自贸港对营商环境国际化提升的关注。
在外资准入方面,《总体方案》要求自贸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的原则,并已经对教育、基础与增值电信业务等部分行业的外资准入在国家层面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海南自贸港版外资负面清单计划于年内出台,推动在航运、信息技术、商务服务、医疗、教育等行业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扩大自贸港外商投资准入开放,并计划在2035年前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全面放开投资准入。
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方面,自贸港全面推行“极简审批”制度。从自贸港发布的多批制度创新案例,我们看到自贸港已将外商投资过程中涉及到的招商、市场监管、项目审批等13个部门、20个政务系统,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社保登记、签证证件办理等179项投资服务整合到一个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实行“一个账户、一次注册、一套密码、一组资料”管理模式,外商投资企业全流程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公章刻制、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外汇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最快2天内即可办结,大幅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效率。另外,海南还实现了涉外公证全省同办,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事宜不再受区域限制。
在境外人才引入方面,自贸港实施更加便利的免签入境政策,将外国人免签入境渠道由旅行社邀请接待扩展为外国人自行申报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并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扩大外国高端产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允许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实施联审联检一体化,基本做到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居留证件的审批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在涉外争议解决保障方面,2020年9月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在海口揭牌,完善了自贸港涉外争议解决诉讼、仲裁、调解相衔接、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直接感知源于便利化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条,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进言之,营商环境主要依据一个企业在设立、经营、交易、税收、履约及注销等方面遵循政策法规所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而判断。《总体方案》提及“便利”二字共计62次,并分阶段为海南自贸港的营商环境便利化作出了制度设计和任务要求。根据海南自贸港官网发布的制度创新案例,海南在多个重点领域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针对企业登记,海南自2015年起在海口开始探索“极简审批”制度,并通过《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将该制度确定为法律后,又于2019年发布《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简化商事登记程序,真正实现了商事登记“全省通办”,简化简易了商事主体注销程序,减免了商事主体公示负面信息,解决了商事登记的标准、流程和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打破了商事登记管辖的地域限制,压缩了企业开办、注销时间。《行动计划》提出,全省全面推行为新办企业提供免费印刻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服务,进一步为企业的注册变更登记提供了实惠和便利。自贸港还将试行公告承诺注销登记制度,简化破产清算企业注销程序,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自贸港探索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承诺制”改革,制定简易审批流程,并已率先对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且不超过五层的房屋建筑取消施工图审查,在全省范围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实现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发放,进一步简化施工前手续。
针对不动产登记,自贸港全部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条款,统一了全省不动产登记的收件材料清单、审查标准和办理时限,打造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新体系;同时推行“不动产登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APP”模式,提高登记效率。根据《行动计划》,自贸港还将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快速机制,即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不动产登记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用。
针对船舶登记,自贸港实施“一事通办”,将船舶登记相关的20余个审批事项作为一件事审批。申请人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提交审批,自贸港将4个审批环节统筹协调为1个环节,减少材料30余项,办理时间减少至7个工作日。
针对税务申报办理,自贸港试点推广“无税不申报”制度,推行更广泛的容缺办税,真正实现了税收征管“一次不跑、一步到位、一站办结”;同时推进“一网”办税,计划实现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在税务管理中的应用。
针对贸易和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行动计划》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提出自贸港将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并于2020年10月印发《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明确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设立程序和经营范围,并从扶持政策、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以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海南。同时,自贸港将完善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口岸物流协同系统建设和应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进一步压缩申报准备和通关办理时间;完善洋浦港集装箱码头无纸化系统并推广应用,提高通关效率。
四、结语
我们期待自贸港未来能实施更多、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依据《总体方案》要求真正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重点任务,并进一步推广和深化极简审批,以市场主体实际获得感为导向,以国际标准来要求自身营商环境的优化程度。
注释:
1、见《海南前三季度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超九成》,2020-11-9,
http://www.hnftp.gov.cn/xwzx/ywsd/202011/t20201109_3305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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