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与其他奶茶产品相同的名称算侵权吗?在学生宿舍装摄像头是否合法?.......

来源:中银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使用与其他奶茶产品相同的名称算侵权吗?分期借款利息多少合法?在学生宿舍装摄像头是否合法?......这些问题的答案您都知道吗?本期法问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为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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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研制的奶茶使用了与其他奶茶产品类似的名称,算侵权吗?
如果其他奶茶产品没有注册,就不是侵权,如果其他奶茶产品已经注册,就是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因此,是否侵权,界限就在其他奶茶产品有没有注册。
★解答人★
陈柱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劳动争议
2 借款3000分三期,每期利息是90,一个月要还1090,合法吗?
一、民间借贷系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二、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可以有偿,即有息借款,亦可无偿,即无息借款,是否有偿,由出借人、借款人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平等自愿原则,进行协商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关系中,只有双方事先通过口头或书面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款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借款期限但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亦不支付利息。
三、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能超过年利率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年息24%以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必须归还;超过36%的利息,可以不还,还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24%-36%之间的利息,如果没还,法院不会受理出借人的追款请求,如果已经还了,法院也不会受理借款人的追回请求。
综上,借贷双方约定每期偿还借款本金1000元,月利息90元,即月息9分,超过了年利率36%之规定,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解答人★
贡小娟 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公司诉讼
3 买了一台二手音响用了不到三天就坏了,要求对方退货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修理。产品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修理即可符合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2.更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修理仍不能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要求更换。3.退货。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难以修复,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有权要求退掉产品。4.赔偿损失。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另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还有支付违约金、重作、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本律师认为,如果购买的二手音响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即便是私人买卖的二手物品,也可以以对方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原状。
值得注意的是,原则上购买二手闲置物品,买家需自行承担购物风险(即非质量问题以外的风险)。二手商品区别于实体专柜与网络销售,闲置物本身已低于市场价格,是不负责任何理由的退货换货、维修等各种售后服务。个人闲置商品非正规经销渠道。不负责厂家设计不合理、产品不实用、假冒伪劣、材质质量等问题。买回去不喜欢、使用几天后不想要、商品与预想有差别、个人感觉产品不值、收货后不满意、以退货为由与卖家还价,这些都是不合理的。
★解答人★
王翔宇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民事诉讼与仲裁;银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4 刚入职某送货平台两天,还未签劳动合同,在送货途中摔伤了缝了四针,请问这算工伤吗?
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单纯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依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所以如您的用工情况满足上述情况,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您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
在此前提下,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所以无论工作时间长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退一步讲,如您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则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中规定,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此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责任。
★解答人★
杜向杰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公司综合类业务;诉讼与仲裁;劳动用工风险
5 在学生宿舍装摄像头是否合法?
一、律师观点:
应明确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如在宿舍公共区域(宿舍走廊、大厅等)安装摄像头,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和公共安全,不涉及侵犯隐私,则不违法;但如在宿舍私人活动区域(寝室、卫生间、浴室等)安装摄像头,有违法律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精神,个人私生活的活动范围,未经许可不能被监视。
二、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解答人★
刘天琦 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与基础建设;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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