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雅价格欺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来源: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价格欺诈 2021年10月底,李佳琦、薇娅等多位头部主播在直播里带货了一款欧莱雅安瓶面膜,欧莱雅其在预售前发布预热微博,称此次直播间该产品优惠为“全年最大力度”。

价格欺诈
2021年10月底,李佳琦、薇娅等多位头部主播在直播里带货了一款欧莱雅安瓶面膜,欧莱雅其在预售前发布预热微博,称此次直播间该产品优惠为“全年最大力度”。随后,一位消费者在黑猫投诉中称,自己在预售直播间购买了欧莱雅安瓶面膜,当时活动价为429元,付尾款时叠加“满200元-30元”、“满6800元-600元”的满减活动,最终以400.31元购得50片面膜。然而欧莱雅直播间(欧莱雅自身店铺直播间)在11月1日-3日持续放出几万张“满999元-200元”大额优惠券,使大量用户可以直接以200多元的价格购得相同数量的面膜。几天内,同一单商品,前后价格相差近200元。
欧莱雅微博直播间“全年最大力度”的声明意味着全年最低价,随后反手就推出更优惠的政策,这是使用虚假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其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据了解,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此前曾多次因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行政处罚。
法律责任
消费可以要求欧莱雅公司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欧莱雅公司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巴黎欧莱雅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第三条 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第十一条 经营者有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四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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