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遗传学理论已证实,子女的基因组DNA各有一半分别来源于亲生父母一方。
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主要原因
当今社会,出于对自由化的追求和人们对性别关系的开放,伦理的轻视,人民生的生活方式变化等原因,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不是自已的,大部分是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亲生,还有的是怀孕前不止与一个人有过性关系的女性,她们为了搞清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怀着孕就提出鉴定,以明确亲子关系。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其中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诉讼中亲子鉴定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医院产房调错新生儿导致的亲生子认定,以及被拐骗和失散子女的认领等。
在诉讼中如果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往往需要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另一方配合方能完成。现实生活中,如果另一方拒绝配合进行亲子鉴定,法院该如何审理?今天就以一个小案例来作简要分析,喜欢的小伙伴可以点击收藏。欢迎小伙伴们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
被告:吴某
原、被告于2005年10月份经人介绍相识,数月后按当地习俗贺喜同居,2007年4月23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婚后生育两子,现均随被告一起生活。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原告在上一次离婚诉讼过程中,提供了一份病例予以证明二儿子李某某并非自己亲生,并向法院递交亲子鉴定申请书。
经被告同意后,法院委托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组织亲子鉴定事宜。后该技术室将该鉴定予以退还并出具函一份,内容为:“你院在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因离婚纠纷一案中,由原告李某申请对儿子李某某进行亲子鉴定,现因被告吴某不配合鉴定,致使鉴定无法进行,现将委托司法鉴定决定书退回,特此函告”。
双方所生长子现已年满十周岁,随被告生活,经法院向其征询意见,其表示愿意随父亲即原告一起生活。
另查明,双方现居住位于鱼河镇的房屋系双方婚前原告父亲购买,二人婚后并无共同财产亦无共同债权债务。
案例分析
法院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经人介绍相识,相识数月后便同居生活,随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育两子。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致使双方产生信任危机。原告曾向法院申请对次子李某某进行亲子鉴定,证明与其无亲子关系,后被告拒绝配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本案被告吴某在原告提出与次子不具有亲子关系后未向法庭提供相反证据且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故依法认定次子李某某与原告李某不具有亲子关系。
被告吴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未履行夫妻之间应尽的忠实义务,且其自认与原告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此次主张与被告离婚,依法予以支持。
原告主张儿子李文某由原告抚养,经与李某某征询意见,其愿意随原告生活,故对原告该主张,依法予以支持。
原告主张次子李某某由被告抚养,因李某某已推定与原告不具备亲子关系,故对其主张,依法予以支持。
对于抚养费,原告主张李文某抚养费由其自行负担,李某某抚养费由被告负担。
对于李文某的抚养费,被告吴某在离婚后作为其母亲仍应负担相应抚养费,但原告自愿放弃,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依法予以支持。
对于李某某的抚养费,因原告与李某某不具有亲子关系,故其主张不应由其支付李某某的抚养费,依法予以支持。
被告辩称原告在鱼河居住的房屋虽在婚前就存在,但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其辩称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信。
另其辩称双方存在共同债务,但因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且原告不予认可,故对其辩称不予采信。
法院裁判结果
一、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离婚。
二、双方婚后所生长子李文某由原告李某抚养,次子李某某由被告吴某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
相关法律依据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主席令第51号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法释〔2011〕18号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离婚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2018)陕0802民初2322号
科普知识
1、DNA亲子鉴定有多准确?
DNA亲子鉴定是目前亲子测试中最准确的一种. 如果小孩和测试男子的DNA模式在一个或多个的DNA探针上不吻合,那么被测试男子便被100%排除,即他是0%可能是亲生父亲. 他不可能是孩子的生父.
如果是母亲,孩子和被测试父亲的DNA模式完全吻合,那么可以计算出99.97%或更大的或然率.,这个结果证明他是实则完全证实小孩的亲生父亲.
2、如何进行DNA口腔采样?
采集DNA非常简单,无痛、安全、卫生,一分钟即可完成。
注意:避免用手触及口腔棉签。所有测试人员请先用清水漱口,孩子在喝奶的情况下,请隔1个小时后再进行口腔取样;
收集样本的基本卫生条件:清洁的双手,新的口腔棉签(药店出售的单头棉签)、干净的信封。
1、先在干净的纸质信封上做好标记,标记样本采集日期、样本身份如:父亲、母亲、孩子等及姓名或代号。
2、用棉签伸到孩子口腔内,棉签头轻刮取口腔内两侧(内颊、腮帮子处)及舌下处,可轻轻的旋转或刮动10次左右后再取出,重复取3-5根即可。
注意:在采集过程中请不要用手触及口腔棉签的棉球部分,请稍用力旋转并刷动以保证获得足够的DNA。
采集完成后,可直接用透气纸质信封包装(透气信封会自然阴干)。(不能用塑料袋因为不透气会引起样本发霉或发臭,降解DNA,影响实验,除非一些特殊样本需要冰箱保存,日常样本用透气信封包装即可)
注意:请不要弄错样本,请保证样本与包装信封上所标记的人一致。
口腔拭子样本注意事项:
避免用手触及棉签头,采集前请先用清水漱口。上述方法采集的样本,可以在干燥环境下保存2—3个月。
口腔拭子需应阴干后装入纸质信封中,以免口腔拭子发生霉变影响检测;
不同人的口腔拭子需要单独存放并做好身份标识。
口腔试子样本采集方法优点:无痛、便捷。
离婚诉讼中一方拒绝配合亲子鉴定时,法官该如何审理?
作者:乔磊来源:陕西榆林律师乔磊

现代遗传学理论已证实,子女的基因组DNA各有一半分别来源于亲生父母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