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四是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五是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六是确保制度可持续。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根据意见文本,比照原有政策,解读如下:
一、五险变四险的说法并不准确
五险还是五险,险种项目不变,待遇和缴费比例不变,具体来说,个人只缴纳医保,不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医保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总和,改变的是基金经办的渠道。
二、两险合并实施的本质是改变渠道
改变基金经办渠道简化参保流程,能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同时也方便参保职工报销。之前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先垫付后通过单位走报销流程,现在是出院结算时可以直接从社保卡里面扣除生育保险部分。
三、合并实施有利于保障员工基本待遇
有利于参保扩面,单位和职工只要参加了职工医保,必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大量此前参加医保而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被纳入生育保险中,再也不怕公司不给交生育保险了。
长期来看,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实有利于提高基金共济能力、最终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提高管理效率。
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作者:俞乾文来源:红邦律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一是统一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