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疫情后的影响,随着企业的复工复产,也渐渐产生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被咨询最多的就是企业因为经济效益问题而进行裁员。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裁员,与法律上的经济性裁员到底有何不同呢?下面将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为大家进行介绍。
从广义上理解,我们通常所说的裁员就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不再具有劳动关系。但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企业所面临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比如能否解除?如果解除需要履行怎样的程序?解除后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等……
从狭义上理解,法律上的经济性裁员其实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它是企业的一项专业项目,或者说是一种专门行为。经济性裁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
一、经济性裁员的概念
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善发生严重困难,或者需要破产重整,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而需要裁减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注: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即被裁减人员享有优先就业权。
三、经济性裁员程序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1、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四、经济性裁员时应预先留用的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五 、经济性裁员的后果
用人单位须向被裁减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 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上的经济性裁员的情形、程序等相关规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要符合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否则,可能承担违法解除的风险。
企业经济性裁员
作者:臧红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近期受疫情后的影响,随着企业的复工复产,也渐渐产生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被咨询最多的就是企业因为经济效益问题而进行裁员。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裁员,与法律上的经济性裁员到底有何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