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安全生产是生产型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任何一点细微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应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危险状态为目标,避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失。健全的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基础,该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最大化地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重点关注的合规风险
一、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领导层支持,生产一线也没有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的岗位,企业可能因安全生产意识淡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的还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
二、企业未建立分级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清晰,可能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互相推诿,无法准确的确定事故责任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三、企业生产一线人员上岗前未经专业技术培训,或未设立员工安全操作规程考核机制,员工对所在岗位、所操作的机器设备、所接触的相关生产原料等了解程度不够,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对员工造成伤害,给企业造成损失。
四、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生产一线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检查工作浮于表面,虽发现安全隐患,但不能有效落实整改,导致发生本可以避免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
五、企业未建立生产设备管理、检修、维护机制,生产设备出现安全隐患时无专人反馈,导致因设备性能下降、设备损坏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并因设备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人为的故意或过失接触设备导致发生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
六、企业未对生产一线员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发放安全防护用具,或未对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进行指导和培训,或在生产过程中未监督员工对安全防护用具的正确佩戴、使用,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员工缺少安全防护用具或不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造成员工人身损害。
七、企业未建立紧急事件的应对预案,或虽建立预案,却未组织员工实施演练,在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缺乏应对措施,造成伤害扩大和次生伤害,导致企业承担更大的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整改方案
一、建立安全生产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企业应明确将主要领导人设定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以主要领导人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管、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直接管理与企业生产相关的各个部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协调联动。法务部门作为企业合规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合规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企业设立安全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责部门,实施监督、组织培训、问题收集、联络沟通等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建立或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部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法务部、办公室等部门应配合安全生产部提案、起草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制度,并提交企业相关领导和决议部门审议。
(一)制订企业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机制,生产一线人员培训上岗、重点岗位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对从事生产的员工建立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和师徒协议培训的三级培训体系,特殊岗位和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建立分级别、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巡查,安全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负责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岗位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岗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各级检查应建立检查台账,记录排查风险,并逐级落实整改。
(四)建立生产机器设备管理机制,建立设备档案,进行专人管理、保养、维修等。
(五)完善员工劳动防护和职业卫生环境,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具,根据相关标准改善劳动环境;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作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卫生防护要求进行。
(六)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员定期演练,实现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可按照应急预案避险、逃生及组织救援等,并就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对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避免企业损失及给企业提出对在生产中有实用价值的建议等行为,公司予以奖励。
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
法务部根据安全生产检查上报的情况,每季度梳理本企业生产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建立安全生产合规风险库,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能引发的后果、影响程度等,对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发现安全生产风险后,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领导,安全生产部与法务部协同建立风险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化解风险、避免损失。
四、建立安全生产循环整改机制。
企业通过建立分级别、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生产部门将各级别检查的结果上报,汇总至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所搜集的安全生产有关漏洞及风险的成因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督促生产部门落实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其中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由董事长或董事会予以认定。对于紧急的和极大可能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时间通知生产部门、工程维修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可沟通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等。从而形成自我循环改进的工作机制和闭环管理系统,使之成为可广泛适用的常规性工作。
五、建立安全生产合规举报机制。
完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热线电话(或录音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举报途径,让一线的生产员工发现安全生产风险即可向安全生产部门及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乃至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最高负责人预警;对于避免了企业重大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的,对于举报人、投诉人物质奖励,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投诉人采取个人信息保护。
六、培育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文化。
企业进行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学习,举办安全生产技术学习班,设立安全教育宣传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制发《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手册》,以及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教育形式,开展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常态化的合规培训机制,定期对全体员工就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制度、机制进行培训,将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初任、员工上岗培训的必备内容,并且确保相关领导干部了解、知悉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确保从事生产的员工有相关资质,对相关生产工作能够正确、安全的操作,确保企业内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熟知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生产的操作程序。
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之安全生产篇
作者:郝帅宇来源: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安全生产是生产型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任何一点细微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