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百计可施,我们来聊聊这几天最火热的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微博炮轰娱乐明星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逃税的热搜新闻,为什么这个所谓的“阴阳合同”为引发税务问题呢?为什么一个税务问题引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注意,甚至要求调查核实影视从业人员通过阴阳合同来避税的问题呢?
法律合同和税收,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影视从业人员非要通过“两份合同”来避税呢?这个避税的手法,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阴阳合同,本质是虚报收入
什么是阴阳合同呢,在法律上,就是一个交易行为,有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个合同是用于作为企业或者个人法律上的收入金额,一般我们就简称“阳合同”,另一份合同实际上是真实的收入金额,往往合同金额要比法律上的那个要高,所以也一般称之为“阴合同”。
为什么一个交易,要有两个合同呢,法律上到底以哪个合同为准呢?所谓的阴阳合同的差异到底在哪里呢?
所谓的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用于申报企业和个人收入的“阳光下的合同”。大家知道,企业或者个人的业务收入或者劳务收入,理论上都有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
作为一名影视演员,演出的劳务费用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艺人开立的工作室等等,其实也是有业务收入的,这些合同上的收入,都是要计算税收的,所以合同金额越高,意味着所得税也就越高。
与之相对应的“阴合同”,也就是相对于阳合同所说的,“桌底协议”。阳合同虽然是用于计算收入金额的,但是如果一旦金额很高,那么税收就会很高,所以阳合同的金额往往会被做的偏低,而用另一份“阴合同”来还原真实的合同金额,所以真实的交易金额是通过“阴合同”来实现的。
而为什么要签署两份合同呢,一份阳合同用来做收入的确认并且计算税收,另一份阴合同就用来固定真实的交易金额,防止因为阳合同的存在而发生争议。
两份合同,阳合同虽然是法律上用于确认收入的,但是往往金额是不真实的,阴合同虽然金额真实,但往往是被隐藏起来的,而阴阳合同的差额,往往是通过现金交易,个人账户转账实现,这部分收入,实际上是存在税务风险的违法所得。
所以,阴阳合同同时存在,理论上就是为了虚报收入,并且降低税务成本。
税收,不因合同而改变
合同,一但签署,就是白纸黑字,不再改变,是一种静态的存在。而税收,虽然有时候通过合同来体现,但是由于最终税收的确认是以真实交易的金额来体现的,所以一旦税务部门认为合同金额与真实的交易金额不符,那么税收的重新测算就是必然会发生的事实,所以税收是一种动态的存在,一旦企业或者个人被认定为偷税、漏税、逃税,法律责任是不可能规避的。
影视艺人的收入结构中,大量都是劳务所得,而他们本身的收入中几乎没有很高的成本可以抵扣税收,所以收入非常高,自然税收也就非常高,所以用“阴阳合同”加上现金支付的方法就会成为一种所谓的“税收筹划”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的虚构收入就是一种典型的逃税行为。
合同是双方对于交易的确认,是非常慎重的法律行为,合同确认的依据,自然也是计算税收的重要依据,我们必须尊重合同,尊重法律事实。
铁打的合同,流水的税
作者:施莉珏来源:FO埃孚欧视野

今天的百计可施,我们来聊聊这几天最火热的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微博炮轰娱乐明星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逃税的热搜新闻,为什么这个所谓的“阴阳合同”为引发税务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