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实际出资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均不影响股东身份的取得与占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有入股协议,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未记载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并不影响股东身份的取得。
关于出资问题。由于实收资本不再是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公司法并未要求股东实际出资,而仅仅是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新加入股东即使未实际出资并不违反公司法规定。
关于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是否办理不是入股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我国公司法公示制度的本意是保护交易安全,对外未经工商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在公司内部,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协议的约定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且如果经过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认可,理应认定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故新加入的股东即使未实际出资并记载于股东名册也为进行工商登记,也不影响其在公司内部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只是对外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是否实际出资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均不影响股东身份的取得
作者:吴宁来源: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是否实际出资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均不影响股东身份的取得与占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有入股协议,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未记载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并不影响股东身份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