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相关意见等规定,我们可以推导出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款项及其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数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数额=[婚后还贷本息总额÷(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价÷2
离婚时,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作者:陈炳香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相关意见等规定,我们可以推导出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款项及其对应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