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提问:买的新房,商业地产。发商不给业主办水电入网,必须通过物业交水电费,物业强制征收每平方米1.4元代收代缴费。请问我如果抗辩或起诉的话,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律师回答:这里面涉及到两个合同,两个案子。
一个是你们和开发商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基于这份合同,开发商盖好房子交付业主使用,这个“盖好”在房地产里面既是开发商对你们购房人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包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两块条件),同时,又涉及到开发商按照政府的要求验收的部分,水电就涵盖在这里面。
业主要主张因为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水电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交房条件,需要整改、索赔,这是基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打的官司,被告是开发商。
第二个合同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由于这是刚购买的小区(根据题意),那么他大概率是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这个合同是你们买房的时候,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签署的,业主如果不注意的时候非常容易忽略,就是你把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找出来,看一下那一沓纸最后面的合同附件,就能找到这两个涉及到小区物业的附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会对物业的收费进行约定,就可以找到上述费用的合同依据,可能就没有约定进去,那么这个收费就不合法,同时,由于我国相关电力法规对物业收缴和电费相关的其他费用作出了限制,所以就算有约定,也可能是约定无效的。所以这个额外费用也是合同依据和法律规定两方面,业主可以向物业主张权利,也可以找电力部门举报。
或许你们可能会发现:开发商应该给你水电,而物业无权收额外的费用,业主可以通过举报或者成立业委会等形式来主张权利,也可以诉讼,一切看上去都对你们很有利。
但是,有权利和能维权是两码事。
一件事如果就涉及一个人,那么再大的事情也简单,无非是委托律师起诉就好了,而一件事一旦涉及一群人,再小的事情也是难事,让大伙充分的感受一下啥叫一盘散沙。
发商不给业主办水电入网,物业强行收费,怎么办?
作者:秦兵律师事务所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业主提问:买的新房,商业地产。发商不给业主办水电入网,必须通过物业交水电费,物业强制征收每平方米1.4元代收代缴费。请问我如果抗辩或起诉的话,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