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限性疾病,我的理解,就是不去治疗,自己会好的病。
新冠肺炎是自限性疾病——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不去治疗也会自己好的病——这话,我信。
那,为什么那么多人因为这个病去世了?
恐怕都是并发症——并发了其他疾病,人体自身免疫功能未能战胜并发的疾病,所以去世了。
这就是为什么婴儿、年轻人患病后都是轻症,而老年人,特别是有基础病症的人患病后容易是重症、危重症甚至死亡的原因。
每年的流感,也会导致大量老年人死亡,恐怕也是这个原因。
所以,到目前为止,对新冠肺炎并没有什么特效药,而是采取对症和支持治疗——在我外行人看来,所谓对症,就是你发烧了我就帮你退烧;所谓支持,就是你呼吸不畅了我帮助你呼吸畅通。
对症和支持治疗,都不是用药物杀死病毒的治疗。
通过对症和支持治疗,帮助患者依靠自身的免疫力去打败冠状病毒,这就像是裁判在拉偏架,而不是裁判上场踢球来赢球。
通过这样拉偏架而赢得比赛中的裁判,我们称之为黑哨;而我们的对手,则可以称之为“自限性对手”。
这让我想起刑事辩护的所谓的成功辩护——多数时候,辩护律师并不是因为找到了新的事实和理由,去把控方打败;而是因为控方本身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法的“自限性问题”,被律师找到后,从而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赢得了本来该赢的胜利——当然,这也是成功的辩护,但是如果从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发,即使律师不去辩护,绝对公平公正的法官,也应当宣告被告人是胜利的一方。
现在的问题是,即使是面对大量存在的“自限性案件”,法官并不是真正能够做到居中仲裁——能够不去帮助控方吹黑哨,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相反,法官往往是千方百计去打压被告人自身的免疫力,这种免疫力,其实就是法律赋予给被告人的各种神圣的权利,这就让那些“自限性案件”,在被告人的“免疫力被破坏”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输掉了诉讼。
此时此刻,辩护律师的作用,就如同抗击新冠病毒中的医生,不得不给被告人(病人)以各种对症和支持治疗。
而辩护律师给被告人的这种对症和支持治疗,其实就是不断地给被告人指出其应对诉讼的错误思想,同时帮助其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以证明案件本身具有的自限性。
如此看来,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有其本质上的相同特点——那就是,如果疾病有自限性疾病,那么案件也有自限性案件。面对这样的情形时,辩护律师和医生的作用,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千方百计进行对症和支持治疗。
其中,对症治疗就是辩,支持治疗就是护。这是很多案件辩护的核心意义。
——202002120152于半半斋
从新冠肺炎的自限性,看刑事律师的辩护功能
作者:张友明来源:海泰律师

自限性疾病,我的理解,就是不去治疗,自己会好的病。 新冠肺炎是自限性疾病——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不去治疗也会自己好的病——这话,我信。 那,为什么那么多人因为这个病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