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条文的基础上,针对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作出了大量的增加及修订,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个方面,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下面,我们梳理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的部分亮点内容。
首先,在总则中,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即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给每个人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明确了受理案件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受理、处置,并告知处理结果。
除了一般人员检举、控告的权利以外,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了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报告义务,上述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加重了上述人员的监督义务,通过多部门的共同监督,增加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人的威慑,及时发现、阻止、惩治不法行为。
家庭保护方面,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了监护人的监管责任。因为人口的不断流动,人口流出较多的地区留守儿童现象较多,对这部分人群来说,除了学校的教育以外,家庭监管也是对儿童教育、成长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规定了监护人在一段时间不能履行监管义务的情况下,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同时列明了不得作为被委托人的情况。在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时,监护人必须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该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视,更有温度的促进未成年人与父母的沟通与交流。
此外,与《民法典》呼应,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在规定中,增加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主观意愿的重视,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相关的决定是,应当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意志。
学校保护方面,将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及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写入法律规定,并规定了学校、幼儿园等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及性骚扰、性侵害行为的强制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结合《民法典》中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保护,可以看出我国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欺凌等现象绝不姑息的态度。
社会保护方面,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应当协助政府部门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针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欺凌等热点问题,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黑色产业链。
此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应当在录用前及录用后每年定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到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相关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单位不得录用,已经录用的,应及时解聘,进一步减少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
网络保护方面,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现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现象日益突出,网络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况,从监护人、学校、网信部门、网络服务提供者等等各个方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合理上网的权利与环境。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并对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的时间、内容、形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此外,针对之前引发大量争议的各种各样不合规的“戒网瘾中心”,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干预,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
政府保护方面,明确了国家监护制度,在未成年人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义务或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况下,由民政部门兜底,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其他各政府部门应当配合监护工作。
这也和《民法典》规定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监护条件的内容进行了衔接。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的建立,也为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更为严格审查聘用人员提供了便利,减少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风险。
司法保护方面,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且必须有女性工作人员的安排。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是女性的,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该规定对司法程序中未成年人的保护进行更细化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未成年人在案件中遭受二次伤害。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是国家针对当今社会的热点、痛点进行的改进、完善,严厉的同时不失温度。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除了需要法律的规范以外,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秉持着法律的精神和人性的道德,与不法行为抗争。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通过
作者:雷雅妮 陈剑雄来源:智仁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