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经 查 明:
当事人通过其在天猫平台开设的店铺“XX旗舰店”销售“草本足浴包”,当事人于2021年3月起在上述产品的销售详情页面中发布含有“排毒祛湿”等字样的广告内容。另当事人在上述页面将含有“可治风寒感冒关节炎类风湿咳嗽支气管炎”等内容的客户评价截图展示,并用红框将上述字样着重标示。
“排毒”是将身体内有毒、有害物质排出体外,“祛湿”是消除湿邪,“排毒祛湿”和“可治风寒感冒关节炎类风湿咳嗽支气管炎”都属于医学用语,上述产品不是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疗用品,但在上述产品的销售广告页面中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字样。
处罚内容
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5000元。
宣称可排毒、祛湿?罚款10.5万!
作者:陈婉娇来源:公司法探

违法事实 经 查 明: 当事人通过其在天猫平台开设的店铺“XX旗舰店”销售“草本足浴包”,当事人于2021年3月起在上述产品的销售详情页面中发布含有“排毒祛湿”等字样的广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