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当然不是只和财务有关!

来源: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跟我有关吗? 不少人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只是公司的财务部或者人事部的事。结果当然并非如此,2020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第一次汇算清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跟我有关吗?
不少人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只是公司的财务部或者人事部的事。结果当然并非如此,2020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第一次汇算清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从此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开始,个人所得税和汇算清缴都将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这将会成为我们每年的例行公事。
在这之前,我们的个人所得税都是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直接由单位计算并替我们代扣代缴到税务局的,个人拿到手的工资和各种收入已经直接扣掉了个税。但对于个人来说,取得收入可能不止在一个企业,我们可能在多处取得收入,而企业在交税的时候并不知道你的其他收入,多处收入分别计算并代缴,会造成整体合计的不准确。
而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收入是按年汇总到一起阶梯纳税的,进行综合结账,实行多退少补。缴纳税款,是最终的结果,而这其中将一整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汇总到一起阶梯计算的过程,就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改革预示着个人的纳税记录也将纳入我们的个人信用评价,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记录将会是我们未来在社会行走的信用标签。以后可能孩子上学、落户、办理工作居住证、住房贷款、办理私家车牌照等都将像现在社保一样成为必备条件之一,可能在很多你想象不到的地方也都会需要你的纳税记录。因此,拥有一个的没有补税没有滞纳金的完整的个人纳税记录就变得很有必要。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既然如此重要,那么我们每个人搞清楚个人所得税的种种就非常有必要了。我总结了如下几点(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事,要当做重要的事来处理。
重要的事说三遍!!!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事,要当做重要的事来处理。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事,要当做重要的事来处理。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事,要当做重要的事来处理。
第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算什么以及怎么算?
(以2019年来说)
2019年过去了,你2019年的收入就真的全部是你的了吗?你有没有欠国家的钱(个税)?
我们来盘算一下,我们需要将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汇总,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见图),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第三:哪些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呢?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第四: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第五: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呢?
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第六: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这次受疫情影响个人所得税APP端口的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暂缓开通,该功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开通,大家随时关注即可,如有特殊要求可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办理。
第七:办理方式有哪几种?
总结起来就是三种: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等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纳税人以及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第八:有哪些办理渠道呢?
我们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第九:个税高了怎么办?
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主要是将个人收入项目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之间进行分配转换,掌握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多次达到适用低税率,从而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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