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各地陆续出现了大量名称中含有“交易所”、“金融”、“融资”、“资产管理”、“金所[1]”等字样的企业。随着市场的活跃,这些企业也通过各种宣传不断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大量普通投资者出于投资理财等目的与这些企业产生资金往来。然而,这些名称看似专业、“高大上”的机构却频现问题,致使普通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
2008年发生的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负责人卷款潜逃案曾轰动全国,涉案金额高达近2亿元人民币[2]。今年8月以来,围绕另一个名称中含“交易所”字样的民营公司——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而引发的投资纠纷已经使20多个省份约22万投资者的约430亿元资金受到殃及,投资者维权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被媒体称作“泛亚事件”[3]。
笔者注意到,一些企业注册时刻意选择“敏感词汇”作为公司名称的一部分,使人误以为其为高准入门槛的金融机构,造成普通投资者混淆。笔者认为这一现象值得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排除市场隐患。
一个企业的名称虽不能代表企业的全部,但对不了解该企业资质和真实运作情况的普通人来说具有很强的引导、诱导或误导作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以及相关业务资质的审批都有较高的门槛,对资本、专业人员配置、公司治理和风控体系等都有一定要求。而目前市场中一些名称中带有“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金所”等特定词汇的企业,其并非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而设立的金融机构,也无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本、人员和管理制度,而仅为一般的咨询服务类公司。这类公司在《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几乎属于零门槛准入,其经营范围大多仅限于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领域,只能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等事务的中介、咨询等服务,并不能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或从事金融资产交易和管理。但由于名称颇具误导性(如“金所”容易让人误解为金融资产交易所),某些无资质、无明确主管部门、无第三方审计的“三无”公司经过包装之后,在线上、线下推出一些所谓的“理财产品”、“投资方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XX宝”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使一些缺乏鉴别能力的普通投资者造成混淆,遭受损失。
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我国对于企业名称登记的限制性规定主要集中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一些部门法、行政法规对于特定金融类词汇在企业名称中的使用也做出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如:
《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条规定: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监管和治理动态来看,为了规范企业名称,维护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监管部门已采取了相关清理和整顿行动。
以“交易所”为例,依照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文印发),交易所被定义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提供证券、商品、期货等集中竞价交易场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随后,国务院于2011年公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其中明确要求“为规范交易场所名称,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征求联席会议意见。未按上述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上述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上述《决定》直指数量庞大的各类从事产权、文化艺术品和大宗商品等交易的交易场所,以及打着“交易所”名号从事违法违规业务的企业。此次,“泛亚事件”的主角——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该次整顿清理行动的对象之一。从现已披露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许多投资者正是冲着“交易所”的名号,被泛亚宣称的低风险高收益所吸引,投资其金属交易和“日金宝”业务。另一方面,云南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士曾于2014年指出“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风险巨大”[4],且笔者至今也无法从公开渠道确认泛亚公司是否通过了云南省政府的最终审批。
笔者认为,对于具有特定内涵的金融词汇或者可能引起普通投资者误解的“敏感词汇”,在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时,登记机关应加强规范和管理,明确使用的门槛[5]。
以英国的经验为例,英国《2006年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06)在第五编第一章确立了企业名称“敏感词汇”(Sensitive Words)审查制度,其中第56条规定了使用“敏感词汇”作为企业名称时企业应主动获取政府部门或特定监管机构的意见[6]。在英国公司注册处(Companies House)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依照《2006年公司法》制定的金融类“敏感词汇”清单中,保险(Assurance/Insurance)、 银行(Bank/Banking)、基金(Fund)、信用合作社(Credit Union)、单位信托(Unit Trust)、交易所(Exchange)等词汇皆榜上有名[7]。企业使用这些“敏感词汇”或其派生词或相似词作为名称需要征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同意。
笔者认为,我国也可以参照境外立法的有益经验,制定企业名称登记敏感词汇清单,对一些具有特殊内涵的金融、医疗等领域之专业词汇的使用加强管理。在企业名称存在“明示或暗示超越其经营范围业务”或“不适宜”的情形时,监管部门可以适当予以纠正。此外,对于企业简称和英文名称存在严重误导的情形,我国目前尚无法律法规予以调整,笔者认为也应制定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1]“金所”一词作为“金融资产交易所”的简称已被广泛使用,如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北金所”;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川金所”等。还有一些企业直接在企业名称中加入“金所”一词,如深圳票金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微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另有一些企业名称中虽无“金所”一词,也无“金融资产交易所”,但采用“金所”作为简称或商标,如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金所”,并拥有“鹏金所”注册商标(核定服务第36类)。各类“金所”虽名称相似,但其经营资质、产品模式不尽相同。简称重名的“金所”容易使普通投资者产生误解,如深圳市前海大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大金所”作为其互联网交易平台的名称,而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一般也简称为“大金所”,两者容易让人混淆。
[2]综合人民网、第一财经日报报道:http://finance.people.com.cn/GB/7498158.html;http://www.yicai.com/news/2011/12/1239042.html
[3]详见新华网报道: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09/21/c128250183.htm
[4]详见中国经济网报道: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411/27/t201411273990614.shtml
[5]据悉,2015年以来一些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开始对名称中含有特定金融类词汇的企业登记申请进行了一些限制,如重庆市工商部门已明确暂停办理企业名称冠以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融资咨询、金融咨询、金融服务咨询、理财咨询、贷款咨询、资产管理咨询”等字样。详见新华网报道: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3/24/c1114746027.htm
[6]即” Dutyto seek comments of government or other specified body” 参见:[UK]Companies Act 2006,Part 5 Chapter 1,54-56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06/46/part/5/chapter/1/crossheading/sensitive-words-and-expressions)
[7]详见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网站:https://small-firms.fca.org.uk/sensitive-names?fieldfcasfsector=unset&fieldfcasfpagecategory=181;和英国公司注册处网站: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data/file/418150/GP1Incorporationnamesv5_4-ver0.29-4.pdf
完善企业名称“敏感词汇”管理制度 防范山寨“交易所”、“金所”入市
作者:俞佳琦 陈博来源:通力律师

近年来,国内各地陆续出现了大量名称中含有“交易所”、“金融”、“融资”、“资产管理”、“金所[1]”等字样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