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酌怡情,大饮伤身”,许多人对饮酒的“度”把握不好,可能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甚至惹上官司。3月24日,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酒后伤人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2024年10月26日21时许,在某路边,毛某和马某醉酒后误认为孙某驾驶的车辆为载人车辆,拉车门欲搭车时与孙某发生争执,后毛某在孙某颈部掐了一下,马某用手在孙某后脑勺处打了一巴掌,致使孙某后脑勺疼痛,孙某拨打110报警,后孙某到医院就诊,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颈部损伤,住院治疗2天。经鉴定,孙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后公安机关对毛某给予200元的行政处罚,对马某给予500元的行政处罚。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3月15日,孙某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21623元。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边疏导当事人情绪,一边批评两被告酒后伤人行为的违法性,努力引导双方互谅互解,同时,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核实各项实际损失,围绕法定赔偿项目逐项计算,提出适合的调解方案,并向原、被告释法说理,从法理情理角度劝说被告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在承办法官张志龙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毛某和被告马某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孙某各项赔偿费用共计9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温馨提示:饮酒适量,把控自我。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自控力,过量饮酒极易使人失去理智,做出冲动行为。在聚会饮酒场合,务必根据自身酒量适度饮用,时刻保持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切不可贪杯。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增强法律意识,敬畏法律权威。无论是否饮酒,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酒后伤人并非免责理由,根据伤害程度不同,施害者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面临刑事处罚。大家应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明白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时刻以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酒后伤人遭赔偿 法官调解促和谐
作者:桑伟军来源:霍城天平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许多人对饮酒的“度”把握不好,可能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甚至惹上官司。3月24日,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酒后伤人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