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王某的丈夫和儿子在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因事故遇难。儿媳妇李某准备改嫁,王某认为小孙子是家里唯一骨血,想亲自将孩子抚养长大,但儿媳妇李某坚持要带走小孙子,王某问,自己是否可以起诉获得小孙子的抚养权?
民基律师蒲燕答: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虽然王某的儿子死亡,但是儿媳妇李某作为母亲仍为小孙子的第一监护人,享有抚养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监护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监护能力才能担任监护人。本案中,王某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小孙子的条件,小孙子应由其亲生母亲李某抚养,王某享有探望权。
祖父母能否起诉,获得孙子的抚养权?
作者:蒲燕来源:民基律师事务所

市民咨询:王某的丈夫和儿子在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因事故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