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股东会决议?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2013年王某与另外三位股东成立一家从事电力设备业务的有限公司。眼见公司业务蒸蒸日上,股东之间的罅隙也日趋突出。

2013年王某与另外三位股东成立一家从事电力设备业务的有限公司。眼见公司业务蒸蒸日上,股东之间的罅隙也日趋突出。2014年10月份,另三位股东在未通过王某的情况下召开了一次股东会,由公司出资给其中一位股东配置价值150万元的机动车一辆。王某知道后非常气愤,向律师咨询股东会决议能否撤销或者能否认定为无效。
根据公司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确定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具体条件如下:
1、无效的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股东可以在任何时间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法院认定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根本性评价标准就是决议的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
2、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过了这个期限权利就丧失了。
股东提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可撤销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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