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仲裁答辩,是指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的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辩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小编将答辩需要注意的问题整理如下:
一. 答辩书提交时间
答辩书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规定的时间内(普通程序案件十日内、简易程序案件七日内)向仲裁机构提交。
二.答辩书应记载的内容
答辩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答辩意见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答辩书应当由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三. 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建议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书后积极进行仲裁答辩,不要轻易放弃自身辩解和反驳的权利。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如何准备仲裁答辩?
作者: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所谓仲裁答辩,是指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的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辩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