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或者多家公司合并,需要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相关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具体如下: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应当考虑双方需要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及如何作价;
(2)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同意公司合并的决议;
(3)于形成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公告的内容要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变更登记等。
公司合并须履行的法定程序
作者:侯二朋来源:智仁律师

两家公司或者多家公司合并,需要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相关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具体如下: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应当考虑双方需要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及如何作价; (2)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同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