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典型案例(五)

来源:天津三中院

文章摘要
12月17日,三中院召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白皮书》《供应链金融风险提示书》,以及涉及促进金融回归价值本源、弥补

12月17日,三中院召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白皮书》《供应链金融风险提示书》,以及涉及促进金融回归价值本源、弥补金融风险漏洞、稳定裁判规则预期、强化市场规则引领、彰显司法谦抑温情等五类共10件典型案例。现将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彰显司法谦抑温情 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案例十 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塑业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该案中,案涉租赁设备已投保财产一切险,后承租人发生火灾造成租赁设备毁损,承租人也未按期支付租金,故出租人诉请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等款项。
法院审理中,综合考虑到承租人违约程度、原因、灾后困难,以及积极主张保险理赔的事实,着力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和解,出租人给予承租人6个月宽限期,等待保险赔偿金清偿案涉债务。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并非完全归咎于主观失信,也具有强烈还款意愿,碍于意外火灾造成的经营和经济困难一筹莫展,如若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债权,承租人将陷入破产危机。鉴于此,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情于法促调解,以司法的态度、力度和温度,为承租人争取6个月还款宽限期,缓解了承租人眼前经营资金压力,使其得到了东山再起机会。本案的调解,是人民法院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彰显司法的谦抑和温情,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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