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容留他人吸毒罪大数据报告

来源:法纳刑辩

文章摘要
前言 本次报告的案例基准来源于聚法案例,我所(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选取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1110份容留他人吸毒罪裁判文书,从被告人的情况、地域分布、吸食毒品种类、容留人数、量刑情况、律师辩
前言
本次报告的案例基准来源于聚法案例,我所(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选取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1110份容留他人吸毒罪裁判文书,从被告人的情况、地域分布、吸食毒品种类、容留人数、量刑情况、律师辩护意见及法院采信情况等维度进行分析,揭示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部分审判规律,以期对专业刑事律师开展更精准,更有效的辩护有所启示和借鉴。
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1.1 被告人户籍情况——广东和湖南籍被告人占八成
据统计,在1110件案件中,涉诉被告人共有1355人,其中1074名被告人载明了户籍。

在1074名被告人中,位列第一的为广东籍被告人,有723人,占比为67.3%;位列第二的为湖南籍被告人,有124人,占比为11.5%。
被告人数位列第三至第十的省份分别为:广西省63人、湖北省52人、江西省41人、贵州省30人,河南省25人、山东省5人、吉林省4人和浙江省3人。
1.2 被告人性别情况——女性被告人占比为5.1%
据统计,在745名注明性别的被告人中,有38名女性被告人,占比为5.1%。男性被告人707人,占比94.9%。

1.3 被告人前科情况——有刑事处罚记录的被告人占比为16.2%
据统计,1335名被告人中,有318名被告人有前科,比例为23.7%,其中涉及罪名前四名分别是贩卖毒品罪104人,盗窃罪65人、抢劫罪43人、容留他人吸毒罪35人。

1.4 被告人文化程度——初中文化程度居多,占比为62.2%
据统计,1355名被告人中,有282名被告人在判决书中载明了文化程度,其中文盲73人,占比为25.9%;小学文化有50人,占比为19.8%;初中文化有124人,占比为44.0%;高中(中专)有33人,占比为11.7%;大学本科有1人,占比为0.3%,研究生1人,占比0.3%。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地域分布、毒品类型、容留场所、容留人数等犯罪情况
2.1 本罪地域分布情况——白云区、从化区、增城市、荔湾区占比超五成。
据统计,在1110件案中,有1098件案件标明了容留吸毒案发地点,白云区案发量最大。各区(县)分布情况如下:
白云区有183件,占比为16.7%;
从化市有164件,占比为14.9%;
增城市有160件,占比为14.6%
荔湾区有135件,占比为12.3%;
海珠区有120件,占比为10.9%;
番禺区有72件,占比为65.6%;
越秀区有61件,占比为5.6%;
花都区有59件,占比为5.4%
南沙区有53件,占比为4.8%。
天河区有46件,占比为4.2%;
黄埔区有28件,占比为2.6%;
萝岗区有16件,占比为1.4%。

2.2 容留吸食毒品的种类——五成为冰毒
据统计,在1110件案件中,有578件案件,行为人吸食的毒品为冰毒,占比为52.1%;
有152件案件,行为人吸食的毒品为海洛因,占比为13.7%;
有380件案件,行为人吸食的为其他毒品(主要为麻果、氯胺酮等),占比为34.2%。

2.3 容留吸毒人数
据统计,在1110件案件中,有1037个案件记载了容留吸毒的人数,容留人数具体如下:
容留1人吸毒144件,占比为13.9%;
容留2人吸毒230件,占比22.2%;
容留3人吸毒319件,占比30.8%;
容留4人吸毒148件,占比14.3%;
容留5人吸毒70件,占比6.8%;
容留6人吸毒37件,占比3.6%;
容留7人吸毒14件,占比1.3%;
容留8人吸毒14件,占比1.3%;
容留9人吸毒18件,占比1.7%;
容留10人吸毒22件,占比2.1%;
容留11人以上吸毒21件,占比2.0%。

2.4 容留吸毒的地点,主要为出租屋
据统计,在1110件案件中,容留吸毒的场所主要为:出租屋、在家住宅和宾馆,具体而言:
有409件案件的容留场所为出租屋,占比36.8%;
有421件案件的容留场所为自家住宅,占比37.9%;
有114个案件的容留场所为宾馆,占比10.3%;
有17个案件的容留场所为KTV,占比1.5%;
有149个案件的容留场所为其它,占比13.5%。

三、取保、自首、立功、主从犯情况
3.1 取保情况——取保成功率为11.5%
据统计,1355名被告人中,成功取保的被告人为58人,占比为4.3%,取保比率较低。
3.2 取保机关情况——以公安批准取保为主
据统计,58名被告人成功取保候审,其中16人被公安机关批准取保候审,占比为27.6%;4人被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占比为6.9%;先取保后逮捕的9人,占比为15.5%;取保机关不明确的29人,占比50.0%。
3.3 自首情况——自首率约为2.5%
据统计,1355名被告人中,有34名被告人被认定具有自首情节,占比为2.5%。
3.4 立功情况——立功率约为1.1%
据统计,1355名被告人中,有15名被告人被认定具有立功情节,占比1.1%。

四、量刑情况
4.1 第一被告定罪量刑的总体情况
4.1.1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0人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4.1.2整体量刑情况——主要集中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统计,本罪的整体量刑情况如下:
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有5人;
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有37人;
被判处一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716人;
被判处一年以上二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220人;
被判处一年以上二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112人;
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38人;
4.2 最后一名被告定罪量刑的总体情况
4.2.1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1人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4.2.2整体量刑情况——主要集中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统计,本罪的整体量刑情况如下:
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有1人;
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有4人;
被判处一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96人;
被判处一年以上二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9人;
被判处一年以上二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11人;
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3人;

4.3 缓刑情况——缓刑率为2.1%。
据统计,在1355名被告人中,有28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缓刑率约为2.1%,缓刑率偏低。
五、辩护情况及辩护意见采纳情况
5.1 聘请律师情况——律师辩护率为20.7%
据统计,1355名被告人中,有124名被告人聘请了律师,占比9.2%,涉嫌该罪名的被告人聘请律师比例较低。
5.2 辩护方式——以罪轻辩护为主
据统计,124名有律师辩护的案件中,有106件为罪轻辩护,占比85.5%;无罪辩护8件,占比6.5%;罪轻+无罪辩护8件,占比6.5%;其他辩护方式2件,占比1.5%。
5.3 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及被法院采信情况

主要辩护意见

法院采信情况

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

共计110件,其中88件为法院采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请求从轻处罚

共计10件,其中3件为法院采信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共计3件,全部未采信

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请求减轻处罚

共计15件,其中6件为法院采信

被告人有立功表现,请求从轻处罚

共计1件,法院未明确表示采纳或者不采纳

犯罪情节轻微,请求适用缓刑

共计32件,其中5件为法院采纳

初犯,偶犯

146件,基本为法院采纳


六、结论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中每四人就有一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累犯现象较为严重,根治难度大。
二、广州市容留吸毒罪的被告人户籍所在地主要为广东和湖南,可能与广州市的人口户籍构成有一定关系。
三、吸食的毒品主要还是以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为主。吸食场所都比较私密,一般为出租屋和自家住宅等私人场所,但不乏在KTV、宾馆等经营性场所容留吸毒的情况。
四、本罪成立自首、立功的情形较为罕见。一般情况下,案发原因为公安机关的主动介入,或者在举报和一般盘查中发现。
五、在许多案件中,容留人员并非主动邀请吸毒人员到自己的处所吸毒,而是在吸毒人员进入后未明确拒绝,因为放任而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六、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被告人,相当部分自己也有吸毒的习惯。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