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规的花园里挖呀挖呀挖——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相关知识点挖掘

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01 制度来源
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过两轮试点之后,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随着这一工作部署安排,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2022年4月27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8家单位成立了陕西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内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工作全面启动。
02 制度意义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创新举措。
企业合规是企业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社会经济长期发展规律看来,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步骤、一个环节、一种途径。现阶段而言,国有企业开展的合规体系建设是主动适配合规经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国家各职能部门对涉案企业“治病救企”的帮扶措施,虽然出发点不同,但实现的最终目标是让企业这一重要社会经济单元都走进“合规”发展的体系中,都成为法治化国家的组成部分,健康发展。
03 适用对象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还是上市公司,都有可能涉及。在实务中,因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自身综合能力强,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加之自2018年始《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对央企提出合规建设要求,各地方陆续出台属地国企合规管理要求,国企、上市公司自身合规建设重视及普及程度远超普通企业,触发的频次不高。而对于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内部管理、控制不到位,更容易引发经济类、职务犯罪。但无论哪类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改革是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下,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的一项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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