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片头广告与版权的关系所想到的

来源:温度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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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看剧前要先看广告,购买平台VIP可跳过广告。这是众所周知的视频平台盈利模式。 其实这个盈利模式的背后逻辑,与知识产权中的版权有关。

导读
看剧前要先看广告,购买平台VIP可跳过广告。这是众所周知的视频平台盈利模式。
其实这个盈利模式的背后逻辑,与知识产权中的版权有关。
用广告收入,支付版权费用
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爱奇异公司的版权案件中,这样定义视频平台的盈利模式:
通过让用户观看视频前广告为对价,向用户提供免费视频。通过广告播放获取收益或者通过让会员免看广告,收取会员费的商业模式获取利益。
我们来解释该模式与版权的关系:
1、首先,创作者对他创作的A作品拥有版权,这是无疑的。
2、视频平台要上架A作品,就要向创作者支付版权费。
3、视频平台购买版权之后,要向用户售卖,即付费点播模式。(你会发现付费点播的节目,没有片头广告)
4、然而并非所有购买的作品,用户都愿意付费点播。那么这部分购买来的作品怎么回本,乃至盈利呢?
5、视频平台找到了广告赞助商。通过向赞助商收费,把广告放在片头展示。用户观看广告,赞助商得到了视频平台提供的推广服务,视频平台因此获得了金钱收益,弥补了购买版权的资金支出。
所以,如果说付费模式相当于用户掏钱买版权,
广告模式则相当于用户花费时间买版权。
总之,你要为版权付费,只是形式不同。换了个路径,你以为免费观看了电影,实际是花费时间观看的广告替你支付了。
时间到底值不值钱
所以视频平台背后的逻辑是:
如果你舍得花钱购买VIP,那么你不必看广告浪费时间。
如果你舍不得,那么你就要花费90s的生命,来观看你本不想观看的广告。
你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是否花钱节约生命。
想到这一层,我突然觉得这个模式有些赤裸裸的残忍,血淋淋的把人的生命衡量为金钱的价值。
然而转念一想,
生命并不是一场分秒必争的赛跑。
不是一场锱铢必较的讨价还价。
不能像做数学题那般精准换算。
生命的魅力正在于她可以在多种不同价值事物之间的任意腾挪与转换。
唯一的标尺只有时间。
这广告的90s有人正好起身做点别的事情,或者有人就想欣赏一下精心拍摄的广告,又或者有人就从广告的推广中,遇到了自己想买的商品。
虽然商业逻辑冷血无情,充满对人的消费心里的算计与利用。
但我们的生命并不因此而被束缚或暗淡。
生命依旧可以从其他维度,在同一个时间标尺下,保持火热。
想到这里,于是又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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