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结婚成本很高,房子、车子无一不是烧钱的主。结婚成本这么高,离婚成本自然也不甘落后。上一期我们谈到了诉讼离婚的时间成本,这期就来好好为离婚算一笔经济账。
成本之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首先,什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呢?简单的说就是领结婚证起到拿离婚证止的一段时间。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的主要依据就是结婚证,所以这里本律师要做一个提醒: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还请及时办理离婚手续,不然就相当于一直在为对方打工。举个小例子:小明和小红结婚后第二天就吵架了,小明一气之下去了黑龙江,小红一气之下去了乌鲁木齐。二者打算老死不相往来。五年后,在黑龙江卖人参的小明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个老婆,决定把婚离了。结果发现自己辛辛苦苦挖人参赚的钱要分一半给小红。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并没有分居制度,故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那么分居就仍然应该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也明确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中也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做了规定。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类以及相关的处理规定,三言两语并不能完全讲清,这里不做赘述,以后有机会单独开出几期来讲。事实上,当没有一方刻意去注意婚内财产隔离时,对半分就是一种常态,所以认为离婚将会损失自己一半的身家也不无道理。比如昆仑万维BOSS周亚辉的天价离婚案,150亿身家的周亚辉被前妻分走70亿。最近也有很多法律人旧事重提,谈到了京东掌门人刘强东1元年薪的问题。出于礼貌,在奶茶和刘掌门没有出现婚姻危机时我们不去过多地谈论他的财产分割问题。不过有婚前协议、期权、信托的保驾护航,强东哥的财产一定是更加安全的。比起外界的诸多猜测,我更相信强东哥的出发点是保护京东的稳定而非想在婚姻中占据强势地位。
成本之抚养费
现在的家庭通常都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孩子将由谁来抚养通常是离婚纠纷案件争议的焦点。这里我们不谈抚养权的争夺(这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篇幅有限日后填坑),谈抚养费的问题。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相当广泛。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形下,我们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主张的抚养费的计算依据正是此条。根据月工资的20%-30%就能够得出一个初步的数字来,然后再结合其他情况进行上下浮动。(平时会有当事人问这里的工资收入是税前还是税后。这里的工资收入是指实际收入,税后收入)。我举一个例子会显得比较直观:丈夫小明工资10000元/月,妻子小红工资3000/月,孩子小小明被判决归小红抚养。小明一个月给多少抚养费合适呢?2000-3000元就是初步能得出的一个结论。接下来就是结合其他具体情况进行浮动。如果小明在离婚时把房子给了小红,自己还没有固定住所,那抚养费可以向下调整一些;如果小红和小小明去北京生活了,当地的实际生活成本比较高,那抚养费就可以向上调整一些。同时,若是小小明发生重大疾病或是要出国留学的,小红也有权利向小明主张增加抚养费,因为这些是抚养子女的重大开支。尽管抚养费并没有规定为其设置上下限,但其实在司法实践中也还是秉持着合理的原则的。若是小明月工资有20万,正常情况下抚养费也不可能达到5万/月之多,因为抚养一个孩子远不需要这么多钱,过高其实就违背了抚养费的本质了。
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当事人愿意一次性支付或是确有一次性支付必要的,法院通常也会支持。尽管各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抚养费也不尽相同,但这里为了表现的比较直观,我还是做个简单的估算。以无锡人均月工资7200元计算它的20%,抚养孩子到成年暂计为10年。720020%12*10=172800元。
成本之“律师费”
这里提的“律师费”要加一个引号,因为里面不仅仅包含了支付给律师的费用,但很多情况下诉讼费、资产评估费都会由律师替当事人经手。为了便于计算就暂时通通纳入到“律师费”当中,表述为诉讼成本可能会更加准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一个家庭总资产为100万计算,诉讼费在4300元左右。碰上不愿意配合的对方当事人,还会产生保全费、执行费等一系列费用。100万的房产保全费约为5000元,执行费超过10000元。合计下来大概在20000元左右。当然,现在总资产达到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的家庭也是相当之多,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相应的会更高。
现在一般家庭的主要财产就是房产,不动产毕竟不同于现金,其价值计算起来也比较复杂。原被告双方通常在房屋的价值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有些离婚案件还涉及到了股权分割,那么股权价值是以注册资本计算?还是以账面价值计算?还是要审计评估作价?要想得到一个相对公平的估值就避免不了引入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的收费自然也是不菲,由于市场环境的不同,我无法给出非常准确的数字。不过价值100万的房子的评估价至少也得2000元。
最后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费了,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的律师费从一万元起步。涉及财产分割的,根据标的的大小按一定的比例收取。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这个比例可能是1%、2%,也可能是5%以上。有时候为了调动双方积极性甚至会出现10%、20%的风险代理(仅限财产部分)。尽管很贵,但确实很有必要。从专业的角度建议: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最好还是聘请一位律师为妙。理由有很多,比如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兵家必争之地,律师的介入会提供较大的助力。再比如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一般比较重大且复杂,稍有不慎可能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婚真的会使其身心俱疲,委托律师能分担掉其相当大的一部分压力。离婚这种人生大事还是莫要含糊。
附: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为复员、转业军人个人所有。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归复员军人本人所有。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3)一方的人身保险金。因人身保险金具有补偿或者养老性,因而只能作为个人财产。另外其他的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如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补贴、托儿补助费、计划生育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补贴等)、以及实行公费医疗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费。
(4)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以及夏季冷饮费等。
(5)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如奖状、奖杯、奖牌、奖品、荣誉证书、科研津贴,一方创作的手稿、文稿等,应为个人财产。
(6)《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姻问题,每个人都要擦亮双眼,同时学会自我保护。比如关注我们,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
离婚的经济成本知多少
作者:陈颖张来源:昶兴律师

现在的结婚成本很高,房子、车子无一不是烧钱的主。结婚成本这么高,离婚成本自然也不甘落后。上一期我们谈到了诉讼离婚的时间成本,这期就来好好为离婚算一笔经济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