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实务操作

来源: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合同审查是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表面上看起来轻松,好像每个律师都能随手拿来,信口而出,以致很多我们周围的很多朋友、同学甚至当事人根本不把律师审查合同当作一项工作,经常随口就是某律师,帮我合同看下,有没有毛

合同审查是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表面上看起来轻松,好像每个律师都能随手拿来,信口而出,以致很多我们周围的很多朋友、同学甚至当事人根本不把律师审查合同当作一项工作,经常随口就是某律师,帮我合同看下,有没有毛病?来来来,帮我老同学的合同瞄一眼。但其实审查合同是一项有苦又累的活,不但需要律师扎实的法学功底,也需要律师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还需要坐得住,静得下心,虐心虐肺!
【方法】审查合同作为律师的一项工作内容,要做到既对得起自己付出,又使委托人物有所值,应对审查合同的方式作出一定区分,区别对待:
一、首先应当考量律师合同审查的收费情况区别对待:有付出应当有回报,律师提供的是有偿服务,而且审查合同本身就是一项劳心劳力的活,因此合理的报酬是决定律师对合同审查是否能够做到尽心尽力的源动力。但是说句实在话,在目前中国民众普遍低下的法律意识和不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的现实状况,会就合同审查工作另行出价的企业要不是大型企业的大型项目,要不就是制度建立全面、管理规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银行等。对法律饥渴的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却恰恰不会为律师审查合同另行买单的。
对于另行付费的客户,除了律师工作的源动力外,还有责任、工作流程的限制。因此每个律师都会认真地看待合同,仔细审查,不放过一字一句。但对于一项不付费或不另行付费的合同审查要求来说,各位是怎么处理的呢?分享本人的意见:
1.能以口头答复的,不作书面回复。书面回复将又形成新的工作量,大凡不另行付费的合同审查要求,客户要求更多的是合同审查的实质效果,而不是合同审查的形式。因此尽可能地省略律师工作形式,有助于降低律师工作成本;再者因为法律标准的不确定性和客户提供信息的不完整性,往往使审查合同的律师不能完全掌握客观情况,容易造成误解和曲解,口头回复有助于给律师留下一定的迂回空间,避免客户推卸责任怪罪律师。
2.能不逐字逐条修改的,不逐字逐条细看。一份合同如果给律师审查,每一条款、每一文字都可能产生问题和疑虑,当律师提出问题后,合同需要修改的焦点和问题就更大、更多。以致最后客户直接要求律师再行起草一份。但如果起草一份新的合同文本那工作量是远远超出合同审查的,而且律师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如果仍旧存在某种隐患,则律师责任更大。
既然律师不能逐字逐条细看合同,但粗略审查合同还是必要的,作为负责合同审查的律师最起码应该回复客户三大问题:1)合同是否有效?2)合同文本是否存在重大风险3)把握出了问题在自己当地解决。回复客户上述三个问题后,合同审查的初始目的达成。至于合同条款如何完善、语言如何表述,这可以作为审查合同的律师进一步体现价值,增光添彩的地方了!
3.对部分客户需指出合同的不当之处。对解决之道要再行研究予以保留。一般情况下,指出客户合同条款毛病和问题相对容易,帮助客户进行修正相对困难。有的客户内心实际并不重视合同的审查,对要求律师进行合同审查也是很随意的一说,有的时候甚至是客户仅仅找一个心理安慰。合同最大的风险是在实务操作,一份内容再完整的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相关人员的配合默契和法律意识,最终也会形成巨大的合同风险。所以这时候客户要求我们帮他们看一下合同的时候,更大的是要求我们给他们提示一些风险。有关的合同条款,客户与客户之间早就谈了不知多少次了,给律师看的时候有时候也早就没有什么可以修改的余地了。所以这个时候帮他们修改也白搭,你提出问题、提示风险,就足够了。
二、要区分标准合同与非标合同。标准合同一般是大型企业由强大的律师团总结多年的行业工作经验,逐字逐句最终形式的一份有利于该企业的强制标准合同文本,比如各银行标准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等,还有些金融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债之类、外贸合同之类的,这些应该比较好理解。对于这些合同,提出审查要求的一般是合同的相对方,但一般的谈判能力和议价能力都比较弱势,很多情况下律师帮助他们修改了合同也是白修改,因为最终律师的意见无法最终转化为最终的合同文本。所以你所能做的更多是提示风险,试图以你自己的意见改变合同的条款往往是行不通的,所以要引导自己的客户不要试图去改变对方的标准合同文本基本格式。但有一点是需要把握的,尽管标准合同绝大部分的条款都是确定的,但既然是合同,一般还是会留给合同想对方一定的协商余地的,所以在标准文本的最后,一般会给合同对方留存可以补充条款(例:购房合同等),这个时候帮自己的客户在补充条款中尽可能避免风险,使自己的客户在这一双方的博弈中尽可能的留存一些腾挪空间,那是我们律师应该客户想点办法,动点脑筋的;
对于一份非标合同而言,律师的发挥空间和余地都很大,所以其中的工作内容可以很大。对于一份非标合同的审查,本人的经验是:
1)确定合同性质:要从合同条款内容中把握合同主要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了15类性质的合同: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劳动法》规定了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合同、培训服务合同等《担保法》中又涉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然后熟读一遍有关该性质合同的法律规定,然后再看合同,这样至少不会犯合同有效没效的错误(例: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效力),也同时可以强化该性质的合同特征(例:以租赁合同之名行承包经营之实;全国总经销还是总代理还是货物经销、品牌代理?)
2)确定不同类型合同的风险点:不通性质类型的合同都有各自不同的风险点,比如:买卖合同风险点在于货和货款,所以要着眼于供货和付款的能力和及时性上面。如何保障供货的能力,律师要看的是该货是自产的,还是转手贸易的,是国内货物还是进口商品,什么质量标准?什么时候供?供到哪里?少货怎么办?供不上怎么办?而对于付款,则应考量多少金额?什么时候付?开不开发票?付不出怎么办?再比如租赁合同,风险的着眼点是房屋、场地和租金:出租的房屋场地坐落在什么位置?有没有权证?有些什么附属设施?水电费怎么样?做什么用途,能不能转租?有没有设置抵押?对于租金而言则是租金多少?什么时候付?先付后租还是先租后付?付不出怎么办?等等。
3)按照合同名称、主体、内容、形式、语言表达、生效条件、可操作性这样的顺序进行梳理。
三、区分国企、政府合同还是民营企业的合同,不同的委托对象存在委托目的和委托要求,要区别对待。
国有企业和政府方提供的一般都是相对比较强势的标准文本合同,本身一般也对国企或政府有利,而且政府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一般也已做过相应指示或批示,所以所提出的要求也与民营企业不一致,他们更多的是要促成项目合同的达成。除非严重违法的,即便合同货合同条款有问题,也需要审查的律师对相关内容作相应变通的处理;有的时候,国企或政府委托审查的合同其实只是要求律师在形式作一些责任的分担,不至于所有的责任都落在批示的领导身上。所以律师在审查合同后,形式大过于实质,你只需要在相应的合同审查表上提供你审查的意见,或者提供书面的审查意见后即可,不需要律师直接修改合同文本或条款;
民营企业的合同则要求不一致,民营企业更多的是希望律师给他起草合同文本,实在不能起草的,修改也行,最好给他们提供电子文本的修改件,以便他们及时改正,有的客户更过分地要求律师上门给他们业务讲讲一下所涉合同执行应该注意的事项。所以民营企业更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在合同文本中就是更注重违约条款的制裁上。
四、区分委托审查合同的目的和协商进度
律师审查合同前,应首先了解该合同的背景情况,全面了解合同的谈判协商过程和所要达成的目标。要知道客户签订合同只是手段,他们看中的通过签订合同所要达成的目标。因此客户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的目的也不尽相同;
有的客户委托审查合同的目的,只是走个形式。需要一个责任分担者或者只是内审程序上所要求,其实公司内部的业务员或业务主管对该类合同更内行,甚至超过律师。这个时候,律师就需要在整体把握无违法、无重大风险的前提下,提供一些专业意见,既不能否定委托单位具体人员的工作成果,又要提出一些中肯的意见;
有的客户委托律师审查的合同本身就处在合同协商阶段的,这部分的合同需要认真对待的。这样的合同审查,其实我们是应该作为一个项目来对待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律师应该另行收费的;
有的客户是在谈判结束的时候,看到对方律师出现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也应该请个律师看看的,万一合同有什么风险呢?那么我们律师也只能在把握大局的前提下(无重大风险、不违法、不影响签约)提示一些风险和注意事项;
有的客户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突然碰到问题,确不准怎么做,向老板反映,老板甩手交给律师的。对这样一类合同,首先应当指出签订合同时的疏漏情况,借此提升一下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然后要为客户积极想办法化解和解决,但千万不能给客户拍胸脯保证解决,实在解决不好的,也没办法。
审查循序
一、合同内容的审查
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包括合同签订及履行中的实体问题及程序问题的约定,与现行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相符合的程度,它既要解决交易主体、标的物的合法性问题,也要解决合同中约定义务的合法性问题。根据前述归纳这类问题分为五项:
1.主体合格性的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例:股权转让的签约对方应该是股东而不是公司、项目部能否签订一定范围的业合同)签约人是否具备合格授权(例:是否一定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业务员签字后)?是否具备应有履约资质,这是合同审直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一审查要点对于律师执业信誉的影响也最大因为它是我们律师应当知道的起码内容。
如果签约主体是法人,这一方面的审查要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经过年检;
3)《企业法人营业共照》中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是否与合同相适应;
4)对于某些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等特别行业是否有相应的经营许可与经营资质;
5)法律对合同标的物有经营上的限制、是否可以合法流通。
2.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这里所说的合法性,是指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尽可能与法律的规定相符,涉及合同名称约定、条款、术语等方面,目的主要是要避免合同里的这些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是否与合同的性质相符,是否会引起对合同性质的误解;是否需要经过法定的审批手续和特定程序;
2)合同条款中的约定是否与法定强制性义务相冲突;
3)合同所用术语的涵义是否与相关法条、司法解释、技术规范等完全相符;
4)合同所用的法规或技术规范是否仍旧有效是否有效的最新版本。
3.条款实用性审查:
条款实用性强的合同,不仅具备交易所必须的基本条款,还包括结合合同标的、合同性质、合同目的、对方特点、合同背景等因素制订的条款,这些条款是合同基本条款的细化和延伸。能前瞻性地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并事先加以约定的实用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审查有无针对交易特有风险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例;以股权交易之名进行土地买卖中的反担保)
2)审查有无根据违约特点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例:定金、押金、违约金条款)
3)审查有无根据标的特性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例:以提供的样品质量为准)
4)审查有无根据交易对象的特点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5)审查有无提到争议管辖地点实用性的条款。
4.权利义务明确性的审查
权利义务不明确是合同的隐患,严重影响交易的安全性。因此必须审查条款间的配合性,务使权利义务的表述、违约的范畴、违约制裁、归责方式等条款明确配合得当。主要侧重审查以下要点:
1)条款间的配合是否良好,即是否有冲突及衔接不良;
2)表述的内涵外延是否得当,以及是否有没有实际法律意义的条款;
3)推理中的假设是否已经穷尽所有可能、没有遗漏;
4)权利义务、违约是否有可识别性,即可以通简单判断得出结论;
5)附件能否将正文中的权利义务补充明确。
5.交易需求满足性的审查
合同条款不仅要满足交易本身的需要,还要在更为宏观的高度上为交易的目的服务,不仅要便于顺利地得到想要得到的产品或服务,还要便于达到企业的宏观交易目的,从更高层面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虽然这一要点的审查已经部分超出常规审查的范围,但这一要点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一审直要点主要包括:
1)从合同标的物的技术细节层面判断交易能否达到交易目的;
2)从合同条款看交易能否达到交易目的。
二、合同外在形式的审查
合同的外在形式主要是合同的表述质量,这些质量基本上与法律规定没有太大的关系,而是语言文字功底、逻辑推理能力、整体思维能力的综合体现。它是台同内容的载体和外在体现形式。虽然不是直接的法律问题但同样会直接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包括结构体系、功能模块、思维逻辑、表述精度、版面安排五个方面:
1.结构体系清晰度的审查
这类审查不是合同审查工作中所必需的审查,但在面对篇幅较大的合同或以“条款罗列”方式制作的合同时,以及合同审查后还需要加以修改时,往往首先要看清或重新整理其结构体系,然后才能在理解了其结构的其础上进行高质量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看清合同的较大组成部分,并判断这些组成部分的划分是否合理;
2)将较大的组成部分划分为较小的组成部分,直到划分为具体条款;
3)将不同层级的内容按一定秩序标出不同层级的标题,形成标题体系。
2.合同条款完备度的审查
1)合同中的各层标题是否恰如其分、各层标题的体系是否清晰合理;
2)合同法中所列举的八个合同基本条款是否已经具备;
3)规范合同本身秩序的外围条款是否完备,是否便于通知送达。
3.整体思维严谨度的审查
合同的严谨程度与当事人的要求、合同的重要程度、合同风险高低有关,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按最高的标准进行严谨度审查,但应了解其原理。否则不严谨的合同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也容易产生执业风险。
1)是否存在街接不当而引起的话题丢失,或根本无可衔接;
2)是否存在假设范围过窄而影响严谨度的问题;
3)明是否存在权利义务重叠而引起的条文间冲突,以及叠加后产生歧义。
4.语言表达精确度的审查
合同条款中语言表达的精确度,涉及到从词汇选择到句法、语法、语体、语言歧义等多个方面。从职业形象及必备素质考虑这方面的审查要点包括:
1)语体是否正确、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否规范;
2)术语是否精确、表述的范围是否精确、措词表示的程度是否可客观衡量
3)行为主体是否明确、句间指代是否明确;
4)用句是否专业且规范,句间关系的表述是否精确,表述方法是否简练。
5.版面质量满意度的审查
版面质最问题大部分不属于律师合同审查的工作范围,一般是合同业务中的“额外工作”。但版面质量影响着人们对于合同、合同制作人员的主观印象。为了体现律师业的整体专业素质,应从以下方面审查合同:
1)排版是否符合中文的版式要求;
2)字体、字号、字间距、行间距是否合理、美观大方;
3)不同层级的标题是否符合传统、是否便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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