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周三好,小嘉君又跟大家准时见面啦~
最近我被区林业局借调,负责处理林业执法工作,没想到竟和检察院对簿公堂了。
事情是这样的:
小嘉君的同事们去年3月发现,隔壁小王等三人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擅自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开采建筑石料。生态公益林是用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怎么能随便用来开采石料呢!是可忍熟不可忍,同事们连忙进行调查,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小王三人恢复所毁林地原状,并罚款两万至五万余元不等。后来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同事们忘了督促小王三人及时缴纳罚款,也忘了跟进检查所毁林地的恢复状况。于是去年年底,区检察院发来检察建议,建议我们林业局对作出的处罚决定进行落实,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但无奈年底事情太多,实在分身乏术,结果我们再一次把这件事耽误了……
被诉后,小嘉我赶紧让小王他们三人缴清了罚款,并督促其补栽了树木。
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我们在提起公益诉讼前没有及时、完整地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相关的法定职责,最终对我们林业局“未依法履行后续监督、管理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判决确认违法。
小嘉君和同事们被领导批评教育后,深刻地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定不能怠于履行自己后续跟进、持续监督的法定职责。现在不光是公民可以行使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权,检察机关也可以通过启动公益诉讼的方式,对我们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所以大家一定要合法、合理、及时履行自己的职责啊!
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可被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作者:苗思雨来源: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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