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05年,而立之年的马文才为迎娶花信之年的祝英台,全款购买江景别墅一套,之后祝英台嫁给马文才,2006年祝英台生育儿子马小超,但由于双方长期不能相互理解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于2021年3月经冷静期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为:
1、马文才与祝英台协议离婚;
2、马小超由女方祝英台抚养,由马文才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白银100两;
3、江景别墅由马文才赠与给儿子马小超所有,于离婚协议生效后1年内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4、为解决祝英台离婚后生活困难,马文才赠与祝英台黄金10两。
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马文才当场表示,可再赠与祝英台黄金20两。
祝英台、马文才离婚后,马文才经营亏损导致资产开始缩减,询问其师爷张多智后,认为赠与尚未发生,则可以撤销赠与,遂拒绝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也拒绝支付给祝英台黄金30两。
二、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马文才的理解是否正确?
2、祝英台该怎么办?
三、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梳理如下图:

根据上图分析可知:
1、马文才承诺赠与其子马小超的房子是附带有“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道德义务的”,在不具备特定条件时,依法不可撤销;
2、马文才承诺赠与祝英台的黄金10两是建立在离婚这一特定条件基础上的,同样负有道德义务,在不具备特定条件时,依法不可撤销;
3、马文才承诺另赠与祝英台的黄金20两是其自主拟将自身财产无偿给予祝英台,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四、结论
1、祝英台可依法对马文才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赠与合同,即支付黄金10两;
2、祝英台可以以马小超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对马文才提起诉讼,即:
(1)要求支付抚养费,即支付100两白银/月的抚养费;
(2)要求履行赠与合同,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五、扩展
1、问:2021年,马小超日渐跋扈,多次当街殴打马文才,逼迫马文才于2021年8月办理江景别墅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马文才是否还可撤销赠与?
答:马小超严重侵害马文才合法权益,马文才可以撤销赠与。
2、问:马文才遭受殴打后丧失时而清醒时而混沌,在清醒时嘱托其师爷张多智作为监护人管理其财产,师爷张多智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答:师爷张多智作为马文才的监护人,系其法定代理人,则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马文才遭受殴打)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3、问:2021年8月,马文才出海渔船均遭遇台风,血本无归,导致马文才债台高筑,则是否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
答:其血本无归而债台高筑,可以不再行赠与义务。
4、问:2021年4月马文才完成赠与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8月,马文才出海渔船均遭遇台风,血本无归,导致马文才债台高筑,则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答:赠与行为已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且该情形不属于可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况,因此,不可以撤销赠与。
2005年,而立之年的马文才为迎娶花信之年的祝英台,全款购买江景别墅一套,之后祝英台嫁给马文才,2006年祝英台生育儿子马小超,但由于双方长期不能相互理解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于2021年3月经冷静期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为:
1、马文才与祝英台协议离婚;
2、马小超由女方祝英台抚养,由马文才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白银100两;
3、江景别墅由马文才赠与给儿子马小超所有,于离婚协议生效后1年内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4、为解决祝英台离婚后生活困难,马文才赠与祝英台黄金10两。
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马文才当场表示,可再赠与祝英台黄金20两。
祝英台、马文才离婚后,马文才经营亏损导致资产开始缩减,询问其师爷张多智后,认为赠与尚未发生,则可以撤销赠与,遂拒绝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也拒绝支付给祝英台黄金30两。
二、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马文才的理解是否正确?
2、祝英台该怎么办?
三、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梳理如下图:

根据上图分析可知:
1、马文才承诺赠与其子马小超的房子是附带有“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道德义务的”,在不具备特定条件时,依法不可撤销;
2、马文才承诺赠与祝英台的黄金10两是建立在离婚这一特定条件基础上的,同样负有道德义务,在不具备特定条件时,依法不可撤销;
3、马文才承诺另赠与祝英台的黄金20两是其自主拟将自身财产无偿给予祝英台,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四、结论
1、祝英台可依法对马文才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赠与合同,即支付黄金10两;
2、祝英台可以以马小超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对马文才提起诉讼,即:
(1)要求支付抚养费,即支付100两白银/月的抚养费;
(2)要求履行赠与合同,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五、扩展
1、问:2021年,马小超日渐跋扈,多次当街殴打马文才,逼迫马文才于2021年8月办理江景别墅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马文才是否还可撤销赠与?
答:马小超严重侵害马文才合法权益,马文才可以撤销赠与。
2、问:马文才遭受殴打后丧失时而清醒时而混沌,在清醒时嘱托其师爷张多智作为监护人管理其财产,师爷张多智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答:师爷张多智作为马文才的监护人,系其法定代理人,则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马文才遭受殴打)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3、问:2021年8月,马文才出海渔船均遭遇台风,血本无归,导致马文才债台高筑,则是否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
答:其血本无归而债台高筑,可以不再行赠与义务。
4、问:2021年4月马文才完成赠与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8月,马文才出海渔船均遭遇台风,血本无归,导致马文才债台高筑,则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答:赠与行为已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且该情形不属于可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况,因此,不可以撤销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