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为P2P平台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平台通过给投资人提供兼顾收益性和安全性的资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经常会有创始人向我们咨询是否可以与银行或者信托公司合作,将银行理财产品或者信托计划放到P2P平台上代为销售。
我们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与银行存款以及货币基金不同,属于风险等级较高的产品,因此,无论是银行理财产品还是信托计划均建立了“合格投资人”制度。具体的表现就是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者信托计划时投资人会经过风险分级和相应的问卷调查,以评估购买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同时,会有一个起购门槛,即最低金额的限制。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理财产品根据风险评级分为五级,最低的起售点金额为五万元。而且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估结果告知客户,由客户签名确认后留存,也就是所谓的“面签”。这一规定实际上也对互联网平台销售理财产品构成了操作层面的壁垒。
由于上述认购起点和面签的限制,从目前的操作实践来看,除商业银行(含信用社等机构)之外,鲜有在商业银行之外的互联网渠道销售银行理财产品的案例。
在我们公开检索的结果中,京东金融官网销售过某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是银行理财销售突破“面签壁垒”的一个案例。但是,5万元的认购起点仍然没有被突破。据悉,这次通过京东金融销售的理财产品,期限为32天,起购门槛为5万元,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8%。
公开资料显示,这款产品严格控制在线销售的产品风险等级、准确核实和确认客户身份的做法,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客户在线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估内容按照线下的银行风险评估模板,为用户在线做评测,并在线上展示《销售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达到了监管部门要求的充分揭示产品风险、核实客户身份、评测客户风险接受度、确保客户资金安全的目的。
同样的道理,在信托计划上更为明显。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计划的投资人必须是合格投资人,合格投资人认购信托计划的起点至少是100万元人民币,而且监管机构不允许通过分拆的方式变相降低投资额度。
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定位主要在“小微”层面,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种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如果硬性的设置一个合格投资人门槛,未必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目前监管层对互联网借贷业务的表态中,并没有建立相关合格投资人的表述。相应的,我们认为,对“合格投资人”有明确法律要求的理财类产品不宜在P2P平台上直接销售,也就是说,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代销银行理财产品或者信托计划等有触碰法律红线的风险。
P2P平台能否代销银行理财产品或者信托计划?
作者:郭君磊来源:安理律师

在我们为P2P平台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平台通过给投资人提供兼顾收益性和安全性的资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