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指在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换言之,彩礼可以说是民间初步达成婚姻约定的一种习俗。在现实生活中,因彩礼产生纠纷而对簿公堂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在结婚双方离婚后,彩礼需不需要返还呢?今天,小编和你一起听听法官是怎么说的。
【案例简介】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2月10日按照农村习俗办酒席,2014年2月21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2015年2月24日生育孩子。婚后,夫妻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为减少纷争,原告于2019年4月外出务工,自此与被告开始分居。原告认为与被告之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诉至双江法院。诉讼中,被告要求原告返还已支付的40000元彩礼。
问题来了,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之规定,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应当返还彩礼。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多年。被告并不符合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加之被告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法院判决不支持被告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
法官提醒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婚姻是神圣的,值得你我敬而畏之,共同守护。物质只是情感交往的助推剂,两情相悦、携手共进才是稳定婚姻的基石。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离婚起纠纷,彩礼需要返还吗?
作者:董绍燕来源:双江法院

彩礼是指在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换言之,彩礼可以说是民间初步达成婚姻约定的一种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