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公司章程示范条款之三: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来源: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附出资约定小妙招: 问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章程里面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怎么写?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答 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

附出资约定小妙招: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章程里面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怎么写?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如果股东选择货币出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出资的金额和出资时间。
非货币财产出资:除了货币出资外,股东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如果股东选择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出资财产的名称、数量、作价方式及出资时间等。
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本实缴期限不超过五年。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约定股东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股东应当按照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以分期的方式缴纳出资,但是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每期出资的时间、金额及出资方式等。在公司章程中填写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的业务需求来确定具体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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