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生产和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捕猎国家保护动物,仍然有人无视法律,贪图小利,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近日,江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一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两名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删除选择减一个。
2019年6月16日
被告人张某一、张某二两人携带作案工具钢丝套、折叠刀、钳子、手电筒等物品以及生活用品从昌都市前往江达县某乡某村林区,两被告人在林区下套捕猎。2019年6月18日,两名被告人被该村护林员发现后迅速逃离现场。经护林员围堵,抓获两名被告人并从被告人乘坐的皮卡车内发现麝香一瓶。江达县森林公安局将被捕猎的动物残尸送往宁夏绿森源林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鉴定,经鉴定送检的动物系两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麝。
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一、张某二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麝两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两名被告人归案后,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差,且被告人张某一有前科,本院酌定从重处罚。结合量刑指导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成本高、代价大、请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江达法院:公开审理首例非法猎捕、 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作者:江达县人民法院来源:西藏法院

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生产和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