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自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带领研究团队发现抗疟疾特效药“青蒿素”至今的几十年间,数以百万计的生命得以拯救。屠呦呦也凭借发现青蒿素获得诺贝尔奖。
而七八十年代期间,中国科研人员大多没有专利保护概念,也不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此前中国科研人员在青蒿素上的很多论文在发表前并没有申请国际专利。美国、瑞士国家的研发机构和制药公司便开始根据中国论文披露的技术在青蒿素人工全合成、青蒿素复合物、提纯和制备工艺等方面进行广泛研究,并申请了一大批改进和周边技术专利。
这段青蒿素发展历史,给中国经济效益造成的损失是非常严重的。中国药企只能作为跨国制药公司的主要青蒿素供应商,虽然也获得了经济收益,但是一直处于产品价值链的低端。直至2007年,中国制药企业制造的青蒿素才拿到世卫标准认证,包括桂林南药、昆药集团以及北京华立科泰在内的大型中国ACT制造商都开始打入非洲市场。但全球青蒿素市场这块蛋糕已被发达国家基本瓜分完毕,时至今日,中国制造的青蒿素类药物只是占到国际市场份额的1%。
事件结果
中国青蒿素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使得中国丢掉了金额多达几十亿美元的专利市场。
风险提示
在全球化大格局下,现代企业经营活动不仅局限在一国或一个地区,而是往往面对全球市场。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大量商品市场并不局限在中国,而是销往世界各国,尤其是美国和欧洲等知识产权制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企业核心技术的保护也必须具有国际视野,忽视或放弃核心技术的国际保护等于忽视或放弃了大部分的市场和收益,而这种忽视发生在核心技术成果产生的初期,造成的将是永远地难以弥补的无形资产损失。以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国际申请为例,中国的无形资产“国际逆差”是惊人的,曾经同年进入中国的国际申请数量几十倍于中国通过PCT申请的数量。青蒿素的教训并不是孤例,而是大范围、大面积地重复发生着。
法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第四条第二项
(1)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向本联盟各国申请的专利,与在其他国家,不论是否本联盟的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是互相独立的。
(2)上述规定,应从不受限制的意义来理解,特别是指在优先权期间内申请的各项专利,就其无效和丧失权利的理由以及其正常的期间而言,是互相独立的。
(3)本规定应适用于在其开始生效时已经存在的一切专利。
(4)在有新国家加入的情况下,本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加入时各方面已经存在专利。
(5)在本联盟各国,因享有优先权的利益而取得的专利的有效期间,与假设没有优先权的利益而申请或授予的专利的有效期间相同。
律师建议
首先,应及时针对企业核心技术保护进行系统规划,尤其是针对相关产品的市场定位、市场份额、未来发展,合理进行国际专利布局(巴黎公约体系和PCT体系)。
其次,由于国际专利成本较高,应考虑相关经济优化方案,尤其是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的低成本优势。
最后,知识产权国际化视野并不是大企业的需要,而是所有具有国外市场份额和发展愿景的中国企业必须提前考虑的问题。布局的时间越早越佳,越晚成本越高,直至无法挽回。
风险提示:市场国际化离不开知识产权国际化
作者:刘昱来源: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述 自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带领研究团队发现抗疟疾特效药“青蒿素”至今的几十年间,数以百万计的生命得以拯救。屠呦呦也凭借发现青蒿素获得诺贝尔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