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约定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吗?

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是否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呢?

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是否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通过这条规定看出约定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原则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收入水平、共同财产的分配或者其他因素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包括可以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但是特别注意这个约定不影响未成年子女将来在必要时向该方主张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并没有绝对免除了一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未成年子女能请求支付抚养费呢?
司法实践中,需要把握的主要原则就是是否发生了重要变化导致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受到重大影响,比如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收入水平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能维持子女正常生活,子女因患重病、就学等特殊原因导致抚养费增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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