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试图对正起诉离婚的妻子实施不轨 涉强奸罪被批捕

来源:丰国律师

文章摘要
【丰国周报】(23) 按语:“丰国周报”是“丰国律师”公众号每周发布的一个小栏目,目前分两个版块。
【丰国周报】(23)
按语:“丰国周报”是“丰国律师”公众号每周发布的一个小栏目,目前分两个版块。“法制新闻”主要收集一些近一周发生的热点法制新闻,并加以简评;“法律咨询”栏目以问答形式回答读者的法律问题。读者如果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
法制新闻
1.被蚊子咬了3个包 男子怒而报警

沈先生和朋友一起在余杭一家足浴店洗脚,期间他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醒来的时候发现左手的臂弯处被蚊子咬了3个小包,痒得非常难受,于是责问足浴店员工,酒店足浴部怎么会有蚊子,服务员当时耐心安慰沈先生,给他擦点花露水,但接下来服务员的一句话惹怒了沈先生,“我们也没发现蚊子,说不定这位先生是在来足浴店前就被蚊子咬了。”沈先生认定蚊子包是在足浴店被咬的,要求店家带他去医院检查,双方争论不休,最后沈先生拨打了110。民警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当场告知双方当事人遇到消费纠纷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沈先生虽结清了当天的消费,但认为民警没有为自己做主,表示要投诉民警。民警也只好表示,这是沈先生的权利,但这样的纠纷确实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不过第二天,沈先生来派出所道歉了,说自己昨天喝多了,为了件很小的事报警,纯粹是为争口气,确实是小题大做了。
简评:国家资源不应滥用,我们学习一下110报警范围。
一、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2.杭州4岁触电女童不幸离世,父母将其眼角膜捐献

6月2日,复兴南苑,4岁女童晓晓在小区内玩耍时,误碰到做法事的大棚铁杆,被电击倒后后脑勺着地,当即被好心人送往医院急救,令人痛心的是,晓晓没能救回来,4日上午离开人世。晓晓的父母打算将孩子的眼角膜捐献给需要帮助的人。(钱江晚报)
简评:上周我们还在祈祷小女孩能渡过难关,却还是等来了不幸的消息。敬告各位,为了你我的安全,一定不要私拉电线!
小女孩的死,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如果确认是住户雇佣团队从事法事并造成小女孩不幸触电,应就本次事故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在整个过程中,法事团队若存在重大过失,应当与住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关规定,如果相关人员在客观上存在私拉电线的行为,侵犯了公共安全的相关法益,即危害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网红骗流浪汉吃牙膏馅奥利奥 被判15个月监禁,罚款2万欧元

网红骗流浪汉吃牙膏馅奥利奥的视频曾火爆网络。近日,西班牙一家法院判处该网红15个月监禁,罚款2万欧元(约15万元人民币),其社交网络账户被禁5年。
西班牙这名叫Kanghua Ren的网红,出生于中国,从小在西班牙长大。他将奥利奥饼干的夹心换成牙膏,送给巴塞罗那街头的流浪汉吃并致其呕吐。随后他将恶作剧视频发布在网络上,视频有120万播放量,让他获得2475美元的收入。(Vista看天下)
简评:愚昧是罪恶的根源!
4.男子假扮沙特王子诈骗31年 吃香肠和培根败露

美国迈阿密男子Gignac假扮沙特王子长达30多年。每天在社交网站上炫富,晒豪车、现金、钻石,还特意购买假冒外交车牌暗示其“尊贵身份”。每次出行都带着伪造的外交文件,由一众保镖前呼后拥维持警戒。凭借自己“沙特王室”的身份,Gignac四处诈骗,金额高达810万美元。2017年在行骗时,因多次在午餐时吃香肠和培根败露。近日在庭审中,他被判处18.5年监禁。(中国新闻周刊)
简评:诈骗界的最强者——忘记了自己的本来模样!
5.16岁少女校内跳楼重伤:疑因早恋遭老师语言暴力

5月29日19时许,广州中大附属雅宝学校高二四班学生丁某乐从学校教学楼4楼坠下,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有消息称,丁某乐坠楼前曾遭遇班主任龚某亮语言暴力,被骂“你这个败类,你不配待在高二四班,有多远你滚多远”、“我跟你爸妈打电话,你爸妈都不想要你”等,丁某乐来到走廊栏杆处独处了很久,对前来劝解的同学说自己想静一静。不久,她从四楼跳下。(津云新闻)
简评:如果言辞过激,带有侮辱性字眼,并造成严重后果,该教师可能构成侮辱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6.河北衡水一中学在校生将同学捅伤致死,嫌疑人已被控制

河北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6月8日发布通报称,2019年6月8日下午,冀州区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伤害案件。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该校学生袁某因纠纷,将同学叶某捅伤。受害人叶某立即被送往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就医,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调查中。(头条新闻)
简评:学校不止应教书,还应育人,应加强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7.济南农商行回应被举报:系捏造事实
6月8日,济南农商银行发布声明称,个人微信公众号“副监事晓彭”刊文《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文章系银行原副监事长彭博所发,文中化名晓彭。为达到个人目的,自5月24日起,彭博陆续通过个别网站以及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捏造事实,对有关人员进行诽谤、恶意中伤。对此,相关受害人已经报案,目前司法部门已经立案。(新京报)
简评:用真实身份举报假消息,想想也是刺激。
8.“老赖”借用好友身份证坐高铁 不料好友竟是逃犯

6月5日,浙江台州,老赖卢某锋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出行,灵机一动的他借用好友身份证买票上车,但没想到好友在前两天被江苏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目前,卢某锋被行政拘留,好友已移送江苏警方处理。(梨视频)
简评:挺好,拔出萝卜带出泥。
9.女子走夜路回家遭猥亵 男子称喝了酒“我也控制不了”

近日,江苏南京的钟小姐参加完聚会独自回家。途经一条小路时,突然被一陌生男子控制并实施猥亵。钟小姐奋力挣脱后逃脱,冲进附近的警务站求助,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据悉,张某称当时喝了酒“我控制不了”。(江苏新闻/荔直播)
简评:控住不了就坐牢吧!
10.男子深夜抡锤狂砸ATM机太“专注” 被民警围住都没发现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男子拎着大锤对ATM机一通猛砸。民警赶来时,男子正专心砸机器,门外还放着“正在施工”的警示牌,对警方到来毫无察觉。男子称自己没找到工作,又花光积蓄,所以动起歪脑筋。目前已被刑拘。
简评:都会抡大锤了,不能好好找份正经工作吗?
11.男子试图对正起诉离婚的妻子实施不轨 涉强奸罪被批捕

男子梁某某与覃某某婚后感情不合,覃某某曾于2018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庭判决不准离婚。2019年1月,覃某某再次起诉离婚。5月5日,梁某某试图对覃某某实施不轨,被警方抓获。6月4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通报,梁某某涉嫌强奸罪被批捕。(中国妇女报)
简评:离婚诉讼期强行发生性行为认定强奸的可能性大,如果合法婚姻内强行发生性关系,从目前法律看很难构成强奸罪。至少看到了法治的进步。
12.男子想做夜场男模 买了香烟打点关系后……
3月,男青年小华看到一则杭州某夜场招聘男模的信息,月薪在一万元以上还包吃包住。正为缺钱发愁的小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了发布者“超哥”,被忽悠买了450元香烟,还付了手续费。经查,“超哥”等犯罪团伙已对20余名男青年进行诈骗。归案后,他们说:想赚快钱又不愿吃苦的年轻人,几句话后就上钩了很好骗。(杭州交通918)
简评:小伙子,找份正经工作吧。
法律咨询
1.75岁以上老人犯罪要坐牢吗?
客户咨询:我们村里有个77岁的独居老人,他多次用食物引诱邻居家的女童先后猥亵、强奸。很多人都说公安局不抓老年人,75岁以上的人犯罪也不用被判刑,请问律师,是这样的吗?
律师解答:《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规定75周岁以上老人从宽处罚,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规定,但是也并不是每一个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都能得到从宽处罚,还应当结合个案,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多次强奸幼女属于情节严重的强奸罪,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车子出借给他人发生事故,请问车主有责任吗?
客户咨询:车子出借给朋友,结果他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我是车主,请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解答:机动车出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车主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应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主的过错主要表现为:提供的机动车不适驾,存在质量隐患,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导致事故发生;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等。如果你不存在以上过错或法律规定应当由车主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3.儿子结婚后父母买给儿子的商铺,如何避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客户咨询:律师您好,父母要给我买个商铺,打算写我的名字,但是我现在跟我老婆关系并不是很好,不确定以后会不会离婚,想问下如何避免这个商铺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即该规定所要表达的意思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为例外。所以,你们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商铺是父母赠与你一方的,首先,将商铺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其次,保留父母出全资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最后,最好去公证处做个公证协议证明父母是只送给你一人的。
4.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交的钱是否可以追回?
客户咨询:律师您好,我因为信用卡逾期没有购房资格,但是中介在合同中承诺可以帮我贷到款,后来因为贷款下不来房子没有买成,这样的购房合同有效吗?我之前交了三万块,其中一万三为定金,一万六为中介佣金,一千元代办费。请问我是否可以追回?
律师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中介公司在明知你没有贷款资格的情况下,仍订立合同并承诺能帮你贷到款,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中介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5.跟代理人签的租房合同,房东不认,我该怎么办?
客户咨询:律师您好,我跟房东的代理人靖某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并把押金、租金交给了代理人靖某。可是最近房东却回来找到我,说靖某不是代理人,只是租客,要求我退租。我当时看了并保留了他们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上面写着:“授权靖某处理本人某房出租事宜”。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从法律上看,如果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房主给靖某出具了授权委托书,授权靖某出租房屋,且对出租时间等并未进行书面限制,你租房时并不知道靖某是租客,你有理由依据授权委托书相信靖某有权处理出租事宜,且签订了合同交纳了租金,因此,你有权按与靖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使用该房到约定期限。房主因授权不明产生的争议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因此产生的损失,他只能向靖某主张了。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