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利用新冠疫情实施电信诈骗案丨平凉法院十大案件之二

来源: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在4月12日召开的平凉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年度全市法院十大案件。

在4月12日召开的平凉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年度全市法院十大案件。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平凉建设,我们创设专栏,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2020年度平凉法院十大案件的相关情况。

【案件二】


张涛利用新冠疫情实施电信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至2月,张涛在自己无口罩的情况下,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百度贴吧等公众社交平台发布有口罩现货出售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被害人尹某、杨某等四人的信任,诈骗现金13.19万元。张涛还曾于2019年9月在百度贴吧发布批发小商品的虚假帖子,骗取被害人何某3160元。以上共计诈骗他人现金13.5万元。
【裁判结果】
崇信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货源短缺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该院于2020年3月26日当庭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涛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违法所得依法退赔各被害人。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典型意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不断滋生蔓延,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犯罪活动尤为猖獗。在各大销售平台、商场、药店的防疫物资被抢购一空,口罩极为紧缺的情况下,张涛却找到了“商机”,利用网络发布有口罩现货出售的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案件诉至法院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崇信县法院运用智慧法院系统进行网络庭审,使本案得以公正、公开、高效审结,从立案至宣判用时仅8天,并有效保障了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的健康安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平凉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了一批涉疫情犯罪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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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尚楷耘 编辑/冯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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