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4年7月,团体标准《数据确权授权的流程与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数据确权授权规范》”)在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期间正式发布。近期,《数据确权授权规范》文本公开,对国家秘密和军事数据以外数据的数据确权授权场景、数据确权授权流程、数据确权授权技术以及数据确权授权协议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
《数据确权授权规范》下的“数据确权”指对数据要素产生和流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益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对关联主体数据权益的规定,以及数据流转过程中通过合同协议约定的持有、加工、经营等民事权利的确认;“数据授权”为数据信息主体(数据要素所描述信息涉及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数据信息,授予数据需求方进行特定处理的积极、明确的行为。
《数据确权授权规范》提出,授权形成的数据民事权益主要包括数据的持有、加工、经营等民事权益,授权所形成、约定、授予、让渡的各项数据相关民事权益的有效性,不得违反上位法对数据相关主体的法律规定(包括《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的数据安全监管要求;《民法典物权编》、《知识产权法》等范畴下,针对数据财产性权益的认定;面向数据本身蕴含信息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及机构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等)。
根据《数据确权授权规范》,一般数据确权授权场景下,数据供给方、数据需求方和数据信息主体的授权关系如下图所示(实际场景中可能还涉及数据法定管理主体的前置性授权、数据供给方数据来源的前置性授权或第三方平台提供授权服务等情形)。

在数据需求方等提出数据使用授权需求后,数据确权授权历经如下图所示流程。

该流程中的几个主要节点,包括:
1. 权益主体确认,包括确认:
流通的数据是否涉及相关法定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必要管辖,如涉及,提供相应文件及声明;
数据供给方是否为数据生产主体或经数据生产主体授权,合法持有并有权进行数据流转和开发利用的第三方;
数据内容所明确对应的自然人(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后续涉及数据供给方、数据需求方、数据信息主体实名认证。
2. 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审核或声明
确保数据供给方所提供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即为经授权采集、获取的数据,或受第三方委托存储、管理的数据,且有权进行开发、流通或使用。如审查可能涉及的必要的行政许可或国家安全的必要评估、前置性数据合法取得的证据或声明、获取数据信息主体和其他权益主体(如对数据拥有管理权的机构、数据原始供给方、数据共同持有方等)的必要授权等。
3. 协议签署
由数据信息主体(甲方)与数据供给方、数据需求方或处理数据信息主体数据的其他第三方数据服务平台(乙方)签署数据授权协议。授权协议的签署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授权行为有效且有据可循。《数据确权授权规范》附录B(规范性)提供了协议范本,包括授权方式、目的及内容,数据处理要求,安全措施,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等章节,涉及要求通过第三方获取甲方数据的乙方应提供数据合规性凭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存甲方授权数据的处理日志及授权协议凭证,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等条款内容。
4. 数据确权授权存证
包括对数据来源、数据法定管理主体授权、数据生产主体许可、数据信息主体授权、数据使用场景限定及使用细节约定、数据需求方、授权协议、意愿真实性校验信息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和存证,并应生成基于权益模型的数据权利确认登记。
5. 数据确权授权验证
数据供给方在提供数据时,应对确权授权信息有效性进行验证。当数据需求方获得授权或发起授权申请时,数据请求也应确保与数据授权内容相对应。
《数据确权授权规范》

















2024年7月,团体标准《数据确权授权的流程与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数据确权授权规范》”)在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期间正式发布。近期,《数据确权授权规范》文本公开,对国家秘密和军事数据以外数据的数据确权授权场景、数据确权授权流程、数据确权授权技术以及数据确权授权协议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
《数据确权授权规范》下的“数据确权”指对数据要素产生和流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益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对关联主体数据权益的规定,以及数据流转过程中通过合同协议约定的持有、加工、经营等民事权利的确认;“数据授权”为数据信息主体(数据要素所描述信息涉及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数据信息,授予数据需求方进行特定处理的积极、明确的行为。
《数据确权授权规范》提出,授权形成的数据民事权益主要包括数据的持有、加工、经营等民事权益,授权所形成、约定、授予、让渡的各项数据相关民事权益的有效性,不得违反上位法对数据相关主体的法律规定(包括《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的数据安全监管要求;《民法典物权编》、《知识产权法》等范畴下,针对数据财产性权益的认定;面向数据本身蕴含信息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及机构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等)。
根据《数据确权授权规范》,一般数据确权授权场景下,数据供给方、数据需求方和数据信息主体的授权关系如下图所示(实际场景中可能还涉及数据法定管理主体的前置性授权、数据供给方数据来源的前置性授权或第三方平台提供授权服务等情形)。

在数据需求方等提出数据使用授权需求后,数据确权授权历经如下图所示流程。

该流程中的几个主要节点,包括:
1. 权益主体确认,包括确认:
流通的数据是否涉及相关法定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必要管辖,如涉及,提供相应文件及声明;
数据供给方是否为数据生产主体或经数据生产主体授权,合法持有并有权进行数据流转和开发利用的第三方;
数据内容所明确对应的自然人(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后续涉及数据供给方、数据需求方、数据信息主体实名认证。
2. 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审核或声明
确保数据供给方所提供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即为经授权采集、获取的数据,或受第三方委托存储、管理的数据,且有权进行开发、流通或使用。如审查可能涉及的必要的行政许可或国家安全的必要评估、前置性数据合法取得的证据或声明、获取数据信息主体和其他权益主体(如对数据拥有管理权的机构、数据原始供给方、数据共同持有方等)的必要授权等。
3. 协议签署
由数据信息主体(甲方)与数据供给方、数据需求方或处理数据信息主体数据的其他第三方数据服务平台(乙方)签署数据授权协议。授权协议的签署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授权行为有效且有据可循。《数据确权授权规范》附录B(规范性)提供了协议范本,包括授权方式、目的及内容,数据处理要求,安全措施,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等章节,涉及要求通过第三方获取甲方数据的乙方应提供数据合规性凭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存甲方授权数据的处理日志及授权协议凭证,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等条款内容。
4. 数据确权授权存证
包括对数据来源、数据法定管理主体授权、数据生产主体许可、数据信息主体授权、数据使用场景限定及使用细节约定、数据需求方、授权协议、意愿真实性校验信息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和存证,并应生成基于权益模型的数据权利确认登记。
5. 数据确权授权验证
数据供给方在提供数据时,应对确权授权信息有效性进行验证。当数据需求方获得授权或发起授权申请时,数据请求也应确保与数据授权内容相对应。
《数据确权授权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