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仲受案数量稳步上升,股权纠纷案件成新亮点

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2018年1月至9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50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20件,同比增长69.82%;受案标的额58.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8亿元,同比增长84.46%。

2018年1月至9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50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20件,同比增长69.82%;受案标的额58.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8亿元,同比增长84.46%。在2018年1至9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81件,占比38.5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1件,占比13.33%;借款合同纠纷169件,占比11.21%;保证合同纠纷160件,占比10.6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05件,占比7%;买卖合同纠纷80件,占比5.31%;保险合同纠纷68件,占比4.51%;委托合同纠纷44件,占比2.92%;租赁合同纠纷26件,占比1.72%;转让合同纠纷10件,占比0.66%;合作合同纠纷10件,占比0.66%;承揽合同纠纷8件,占比0.5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8件,占比0.5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5件,占比0.33%;证券回购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共33件,占比2.19%;2018年1月至9月共结案1305件,其中裁决435件,调解及撤案870件,调撤率66.67%。
2018年1月至9月,哈仲共受理证券、股权类型案件7件,标的额共计15余亿元,较去年同期受理的同类案件2件,标的额83余万元,案件数量增和标的额都有所上升。近年来,证券回购与股权纠纷逐渐成为公司案件纠纷的主要类型之一,其部分原因是当下投资多样化,资本的注入不足,公司融资不顺畅导致业务开展等方面出现阻碍。仲裁凭借其快速、专业、一裁终局、跨国执行力等优势,现已成为公司解决股东间与公司间纠纷的最主要途径,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2017年及2018年1至9月哈仲受案类型的统计分析来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受案量连续两年蝉联第一,且2018年的受案量增长较快。哈仲2018年前三个季度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75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9.04%,比去年同期的同类案件数量281件,提高了205%,比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1.72%,提高了7.32%。
据了解,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数量上升的一部分原因是近两年我市房价持续上涨,由此引发部分卖家在签订房屋买卖交易合同后,在利益驱动下恶意违约,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这其中有一类比较典型的案件就是代理人代理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出示相关的委托手续,房主以其不知情、代理人系无权代理为由拒绝追认合同效力、拒绝卖房。
哈仲在此提示广大市民: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是要查看交易房屋的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确定房屋产权人是谁,如果对方是代理人,一定要对方出具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代理权限,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要对方出具房主签字的且授权内容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要保管好该材料;二是要求代理人出示房主的身份证明等,防范代理人无权代理,或因房价上涨业主故意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卖房;即使代理人和业主是亲属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关系也不意味着其就有代理权,能证明其有代理权的材料只有业主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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