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你需要了解这些税务问题

来源:极客法律

文章摘要
公司发展过程中,股权转让可发生于各种场景下,比如:初期合伙人间代持股权的转让,吸引新的投资人时的股权转让以及激励优秀员工时的股权转让等等。

公司发展过程中,股权转让可发生于各种场景下,比如:初期合伙人间代持股权的转让,吸引新的投资人时的股权转让以及激励优秀员工时的股权转让等等。
伴随着股权转让的发生,创始人们开始被一系列的税务缴纳问题所困扰:在股权转让中是否需要交税?该怎么交税?哪些项目是可以合理扣除的?……今天,我们就来探讨这些深受关注的问题。
发生股权转让时是否需要交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进行股权转让时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进行交纳个人所得税,以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个人转让股权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这里想要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数额,就需要弄明白不同情形下的股权原值如何确定:



  1. 如果转让的股权是个人以现金的方式出资获得的,那么只要将当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相加即为股权原值。比如说在取得公司10%的股权时出资了30万元人民币,现在将这10%的股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那这时的股权原值就是实际出资的30万再加上合理的税费;

  2. 如果当时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股权,则需要按照当时核定的出资价格再加上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即为股权原值。比如说公司成立时以知识产权作价200万元获得了30%的股权,现在退出时这30%的股权以5000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那么这时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股权原值就是200万加上合理的税费;

  3. 如果是基于身份关系(比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而无偿让渡的方式取得的股权,那么则按取得原股权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作为股权原值;
    4.对于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的股本,个人已经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则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作为这部分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5.如果依据上述情形均无法确认股权原值,那么,则由税务机关来确认股权原值。
    了解了股权原值的概念和确认方法,接下来我们通过举例来进一步阐释股权转让中如何计算税款。
    新湖公司在成立时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有两名股东并未进行工商登记,而是将股权交由大股东来代持,在公司进行第二轮融资的时候,这两名股东要求大股东将属于两人的股权转让给他们,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那么这个时候该如何确认股权原值,计算税款呢?
    新湖公司在成立时他们共投入了4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时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净资产为1000万元,可以看到,在本次股权转让的时候股权价值已经发生了变化。那么大股东按照原来投入的400万元出资的价格,转让20%的股权即以80万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还需要向税务机关交税吗?
    很多创始人会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平价甚至是低价进行的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并没有获得收益,所以不需要去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他们并不是单纯的仅看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而是会对股权转让时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价格是多少,所有者权益是多少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进而确定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有没有刻意避税的情形。
    因此,对于新湖公司来说,他们想以80万元的价格来完成本次20%的股权转让来避税是不可行的,主管税务机关会要求公司按照公司净资产的价格来补缴税款,否则公司将无法拿到办理工商变更所需要的完税证明。
    通过上述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务问题离不开两个关键的要素:股权原值和公司净资产。如果说经核定公司净资产为负,或者接近股权原值,那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就可以不交税或少交税;反之,如果公司净资产的价格远远高于股权原值,那么就要按照20%的财产转让所得税率去缴纳税款,仅靠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较低的转让价格是无效的。
    明确了股权转让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也了解了股权原值在不同情形下该如何确定的问题,现在对于股权转让中产生的税款如何计算,哪些是避税误区大家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笔者相信今后大家也能更好地去处理股权转让涉及到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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