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欠的钱凭啥告我?一篇文章读懂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大家日常中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债务到底能不能同时起诉夫妻二人的困惑,好像有时法院是认可支持的,但有时又是否定的。那么到底他们的区别在哪里?

大家日常中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债务到底能不能同时起诉夫妻二人的困惑,好像有时法院是认可支持的,但有时又是否定的。那么到底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在实际生活中这个问题其实还是很重要的,因为夫妻双方不见得都“健全”有时一方下落不明,一方失信失踪,有的还处在半离婚或者已离婚的状态。面对一方已经无望无解甚至无诉讼价值的情况下,这时能否把夫妻另一方 “拉进来”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法律实践中这样例子比比皆是,好不夸张地说它甚至是很多案件的唯一“救命稻草”那到底什么样情况可以同时起诉夫妻双方呢?我们今天来共同学习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分为三大类:
1、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你的诉请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不管哪个签字,哪个“打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与婚姻关系密切相连。
1、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证据不足,则另一方不承担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2、离婚后取得的财产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财产应排除在外。而对于举债一方的责任范围,应以个人全部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享有的部分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原则上,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但审判实践中对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认定规则是,如果未负债配偶一方已经基于该债务受益,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还得看是否合法。
债务分为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对非法债务不予保护。比如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法律一律不予保护,不予认可。对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举债是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继续借款的,也是不予法律保护。
夫妻共同债务这个话题几乎是我们每个家庭都会遇到和面对的法律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它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甚至是变幻莫测的。它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财产是否安全,甚至关系到我们的婚姻是否稳定。我们只有正确理解和充分认识夫妻共同债务,才能准确把握,严格区分,最终来保障我们的财产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维护我们的家庭充满着幸福和睦。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