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孕妇坠崖”离婚案一审宣判,个案争议折射出司法新课题

来源: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泰国孕妇坠崖”案因情节恶劣且被改编为电影《消失的她》,自事发至今一直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泰国孕妇坠崖”案因情节恶劣且被改编为电影《消失的她》,自事发至今一直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随着案件进展,从被告是否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定罪争议,到受害者跨国维权、医疗康复及心理创伤赔偿的民事权利主张,网友的热议持续发酵,舆论焦点不断从案件事实本身延伸至法律对极端恶性行为的惩戒力度与受害者权益保护边界。
2025年10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发布“泰国孕妇坠崖”离婚案一审情况通报,依法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给付原告王某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
事件回顾
2019年6月9日,怀孕的王暖暖和丈夫俞晓冬在泰国旅行期间,被其推下悬崖,全身多处骨折。
2019年6月17日,俞晓冬在医院探望妻子时被警方逮捕。
2020年3月24日,案件在泰国宣判被告人俞晓冬蓄意谋杀罪名成立,一审被判处终身监禁,俞晓冬当庭表示上诉。
2021年5月,案件在泰国二审判决,被告人俞晓冬被认定为“无预谋杀人”,被改判有期徒刑十年。
2023年6月,案件三审宣判,泰国最高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蓄意杀人未遂,判处有期徒刑33年零4个月。
2023年9月2日,王暖暖正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5年1月13日,王暖暖离婚案已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立案。因俞晓冬在泰国服刑,该离婚案已层报至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6日,离婚案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俞晓冬通过视频出庭,法院择期宣判。
2025年10月10日,“孕妇泰国坠崖”离婚案一审宣判:判决准予离婚,被告赔偿原告50万元。
本案自引发关注以来,始终是公众审视司法效率和正义实现的重要样本。长达6年的案件周期,让“迟到的正义”成为核心讨论点——司法程序如何在保障合法性的同时保证效率,避免受害者在漫长等待中承受额外的时间、金钱和精神成本。
该案在泰国境内三次审理三次量刑,被告俞晓冬拒不认罪,否认蓄意杀人,与指控和法院最终确认的事实完全不符,让审判过程中的证据链构建闭环和对应法律适用付出极高成本。泰国法院对被告毫无悔罪态度未予充分考量,从一审到三审,量刑跨度悬殊,引发公众对判决尺度一致性的质疑,也暴露出不同司法阶段在事实认定与证据采信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而主要在国内审理的离婚案件也深受境外判决的限制和影响:程序障碍、恶意拖延、婚内财产分割困难等。因泰国不属于《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诉讼材料的送达耗时漫长,案件进程几近停滞;俞晓冬把司法程序异化利用为权力博弈的工具,通过多次更换代理律师、拒绝参与庭审、索要巨额“离婚费”阻挠离婚;王暖暖最初主张俞晓冬“净身出户”,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50万元损害赔偿,但未明确具体财产分配细节……这一判决的时长和结果引发大众对离婚案件中过错方财产惩戒力度的讨论,和对是否应对加害方财产进行更明确的剥夺性处理的疑惑。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凸显了一个关键法律信息:婚内一方蓄意谋杀另一方未遂,即便加害者入狱服刑,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婚姻关系也不会自动解除。案中王暖暖因此在判决生效前仍与被告受婚姻关系约束,这也暴露出婚姻制度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空白,反映出在极端过错情形下,婚姻关系解除效率上的不足,进一步印证了公众对“正义时效性”的诉求。
从实践价值层面来看,本案意义远超案件本身。一方面,通过外交渠道送达文书、以视频方式让境外服刑被告参与庭审的实践,为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积累了经验,也为涉外司法协作破局提供了参考;另一方面,本案推动了对“程序与效率平衡”的思考——当“拖字诀”成为加害者的第二把刀时,如何在不违背程序公正的前提下,为正义“设立时限”,防止恶意拖延,成为司法实践需突破的课题。或可通过立法明确涉外诉讼时效、建立跨国司法协作常态化机制,让“正义不迟到”从公众期待变为制度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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