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 2027 年底和 2028 年中两个合规时间节点,利用缓冲期做好准备,涉及内容生成的 AI 系统需确保不被用于生成非法或不道德内容,即使认为系统不属高风险,也要做好注册准备
处理敏感数据时严格遵守必要性原则
核心进展:欧盟理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通过了简化 AI 法案实施规则的立场文件,作为“简化革命”第七个综合包的一部分,旨在减轻企业合规负担并提升欧盟数字竞争力。
时间表调整:高风险 AI 系统规则适用时间延迟最多 16 个月——独立高风险 AI 系统推迟至2027 年 12 月 2 日,嵌入式高风险 AI 系统推迟至2028 年 8 月 2 日,以等待相关标准和工具到位。
新增禁令:明确禁止 AI 生成未经同意的性和亲密内容,以及儿童性虐待材料,体现对严重伦理风险的零容忍。
注册义务强化:即使 AI 系统提供者认为其系统可豁免高风险分类,仍需在欧盟高风险系统数据库中注册,增强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数据处理标准:重新引入“严格必要性”标准,仅在严格必要时才能处理特殊类别个人数据用于偏见检测和纠正。
监管权限明确: AI 办公室对基于通用 AI 模型的系统拥有监管权,但列出了执法、边境管理、司法和金融机构等国家主管机构保留管辖权的例外情况。
企业启示:
第二条EDPB 和 EDPS 就欧盟生物技术法案发表联合意见
在欧盟开展临床试验的企业需密切关注法案最终版本,特别是数据处理法律基础、控制者角色、保留期和进一步处理规定
即使流程简化,数据保护高标准不会降低,需在系统设计中嵌入隐私保护,特别是假名化和最小化原则
计划将临床试验数据用于其他研究时,需确保有明确法律基础和适当保障措施
法律基础:欢迎为临床试验数据处理建立统一法律基础,但需进一步明确法律义务的清晰度和可预见性
控制者角色:建议澄清赞助商和研究者是单独控制者还是共同控制者,明确责任分配
数据保留期:建议明确 25 年最低保留期仅适用于临床试验主文件中的个人数据
进一步处理:建议明确将临床试验数据用于其他研究需符合 GDPR 公共利益条款,并明确具体目的和保障措施
技术措施:建议在非必须情况下使用假名化技术
访问限制:建议限制主管机构和欧盟委员会对个人数据的访问范围,仅在必要时访问且尽可能使用假名化格式
核心进展: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和欧洲数据保护监督专员(EDPS)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发布联合意见书,针对欧盟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提出的生物技术法案提案,特别关注临床试验中的数据保护问题。
法案背景:该法案旨在加强欧盟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部门竞争力,涉及对临床试验法规等多项健康领域法规的修改,必然涉及大量健康数据和基因数据处理。
总体立场:支持简化和促进竞争力目标,但强调必须在简化与数据保护高标准之间保持平衡,不能以牺牲个人权利为代价。
关键建议:
企业启示:
第三条土耳其个人数据保护局发布 Agentic AI 报告
判断自身系统是否属于 Agentic AI(目标导向性、自主决策、多步骤行动能力),如是则需更深入合规评估
明确多参与方情况下的控制者和处理者角色
投资可解释性技术,确保能向用户和监管机构解释决策逻辑
实施严格数据最小化和安全措施,防止过度收集和泄露
建立人类监督机制,确保关键决策点有人类审查和干预
责任模糊:自主决策时控制者和处理者角色难以界定
透明度困境:多代理协作的复杂决策过程难以解释
最小化难题:系统为实现目标可能收集超出预期的数据
安全风险:与外部环境持续交互增加数据泄露风险
根据交通和天气重新规划配送路线的物流管理系统
检测异常活动后自动评估并限制访问的网络安全系统
管理支持请求、远程解决问题的客户支持系统
核心进展:土耳其个人数据保护局于 2026 年 2 月发布 41 页深度报告,系统探讨 Agentic AI(自主智能体/代理式人工智能)的概念、特征、应用场景、风险及数据保护考量。
概念界定: Agentic AI 是能够为实现特定目标而以不同程度自主方式行动和交互的 AI 系统,由多个 AI 代理组成,可感知环境、决策、执行行动并相互协作。
核心特征:与传统 AI 不同,Agentic AI 能够确定任务、制定计划、根据变化条件调整行动序列,展现更高的目标导向性和自主性。
应用示例:
数据保护挑战:
应对建议:设计隐私和默认隐私、假名化和匿名化、清晰治理框架、数据保护影响评估、人类监督机制
企业启示:
💡 主编深度洞察:简化浪潮下的数据保护底线
监管哲学的微妙平衡:简化不等于放松
欧盟的“简化革命”正在席卷各个领域,从 AI 到生物技术,从化工到汽车,核心诉求是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竞争力。但本期三条新闻共同揭示了一个关键信号:简化的边界在哪里?答案是数据保护和基本权利的底线不可动摇。
无论是 AI 法案的简化(延迟时间表、减少某些要求),还是生物技术法案的统一法律基础,欧盟都在努力让合规更清晰、更可预测,但 EDPB 和 EDPS 的介入提醒我们:简化是流程的优化,不是保护标准的降低。这种“有底线的简化”哲学,对全球合规从业者都有启发——效率与保护并非零和博弈,关键在于精准识别哪些环节可以简化(如统一法律基础、明确控制者角色),哪些红线不能触碰(如敏感数据的严格必要性、假名化要求)。
Agentic AI 的治理困境:从“工具”到“行动者”的范式转变
土耳其的报告提出了一个深刻问题:当 AI 从被动响应的工具变成主动规划和执行的“行动者”时,现有的数据保护框架是否足够?传统的控制者-处理者二分法、基于明确目的的数据收集原则、可解释性要求,都在 Agentic AI 的自主性和复杂性面前遇到挑战。
这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治理哲学问题。GDPR 的核心假设是“人类在回路中”(human-in-the-loop),但 Agentic AI 的设计初衷恰恰是减少人类的持续介入。如何在保持系统自主性优势的同时,确保数据保护原则不被架空?报告提出的“人类监督机制”、“设计隐私”、“清晰治理框架”是方向,但具体如何落地,还需要监管机构、技术社区和企业的共同探索。
对合规从业者而言,这意味着需要建立“Agentic AI 识别清单”:你的系统是否具有目标导向性?是否能自主制定多步骤计划?是否能根据环境变化调整行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传统的合规 checklist 可能不够用了,你需要更深入的 DPIA、更强的可解释性投资、更明确的责任分配机制。
临床试验数据治理的“双刃剑”:创新与保护的张力
生物技术法案和 EDPB/EDPS 意见书的交锋,揭示了健康数据治理的核心矛盾:一方面,欧盟希望通过简化和统一规则来促进生物技术创新,特别是在临床试验领域;另一方面,健康数据和基因数据的高度敏感性要求最严格的保护。
意见书中关于“进一步处理”的讨论尤其值得关注。允许将临床试验数据用于其他研究,理论上能加速科学发现,但如何确保这种“二次利用”不侵犯参与者权利?EDPB/EDPS 的建议是:明确法律基础(公共利益)、明确具体目的、设置适当保障措施。这实际上是在为“数据利用最大化”和“权利保护最优化”之间划定一条可操作的中线。
对生物技术和制药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在设计临床试验时就要前瞻性地考虑:数据可能的二次用途是什么?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基础和技术措施?如何在知情同意中体现?如何确保假名化?这些问题不再是“合规部门的事”,而是需要法务、技术、临床、伦理多方协同的战略决策。
延伸阅读
欧盟理事会:Council agrees position to streamline rules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DPB-EDPS:Joint Opinion 3/2026 on the Proposal for a European Biotech Act
土耳其个人数据保护局:Etken Yapay Zekâ (Agentic AI) 报告
欧盟理事会发布AI监管简化立场、EDPB发布生物技术法立场与土耳其发布AI智能体指南
作者:朱玲凤来源:那一片数据星辰

牢记 2027 年底和 2028 年中两个合规时间节点,利用缓冲期做好准备,涉及内容生成的 AI 系统需确保不被用于生成非法或不道德内容,即使认为系统不属高风险,也要做好注册准备 处理敏感数据时严格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