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交易的日趋发展,物流成本日趋降低,交流方式日趋便捷,越来越多的企业会与外市、外省的企业进行货物交易,但很多因对交易对方的了解不够深入,可能会出现支付货款后对方不能交货,或是交货不及格退换货难,或是交付货物后无法收回货款等问题和纠纷。因此,在交易之前应当先对即将要合作的企业进行简单的尽调,最好是能实地查看企业情况,以下将介绍调查企业状况可以使用的工具,以及需调查的内容。
(一)调查工具
可以通过企查、天查、启*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等商业应用以及国家网站,对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前的初步调查,以初步了解合作企业的情况。
(二)调查内容
在买卖合同交易中,最注重的两个方面分别是能收到合格的货物以及能收回足额的货款,这两方面都要看合作企业的实力和能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合作企业进行评估:
01了解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
企业的注册资本以及实缴情况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商业应用查看,注册资本可以看出合作企业有无与交易金额相匹配的企业规模,而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可以看出企业是否零资本运营,以防出现合作方吹嘘其企业注册资本达千万元,实力雄厚,实际上系壳公司,并无投入资本运营,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方面是,要注意合作企业是否在临近实缴期限届满时,决议延迟并大幅延长出资时间,以逃避出资义务。
02了解企业及股东的诉讼及执行情况
企业的诉讼以及执行情况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及商业应用查看,主要看合作企业有无大额的涉诉及执行情况,特别是尚未履行的执行案件,以及有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有,该些企业的信用以及履行能力较差,非必要不合作,如确实要合作要注意货物交付以及付款时间的条款约定。也要留意的是,有的企业可能本身比较干净,但是其股东存有较多涉诉案件及执行案件,那么即便企业的注册资本再高,也可能面临企业零资本运营或者是股东无能力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从而影响企业的履约能力。
03实地考察企业情况
与外地企业合作前最好是实地考察企业情况,以防被一面之词错误引导,实地考察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考察地址与注册地址是否一致,考察地址上的企业牌子与合作企业名称是否一致;第二,了解考察企业的机器设备情况,比如使用年限,以及是否系融资租赁设备。
虽然说双方合作交易的前提是相互信任,但是信任应当建立在双方的实力以及能力上,不能知人口面光鲜而不知其“核心”溃烂,因外地企业合作通常就是一个销售搭线,为了推销产品,销售们通常是“无所不用其极”,因此在与新的外地客户合作前一定要对合作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
注意
本文仅讨论一般普通货物交易对合作企业的调查了解,如果是大宗商品、特殊商品以及证券、股权等类型的交易尽调,将会涉及更加详尽且专业的内容,请阅读者注意使用。
“知人口面不知心”——买卖合同交易前的调查
作者:冯珈镱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随着国内交易的日趋发展,物流成本日趋降低,交流方式日趋便捷,越来越多的企业会与外市、外省的企业进行货物交易,但很多因对交易对方的了解不够深入,可能会出现支付货款后对方不能交货,或是交货不及格退换货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