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用工模式、产业结构及就业形态,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日益增加,繁荣的新业态经济也催生出新的劳动争议纠纷,接下来,笔者就与大家一起学习了解一下新业态经济下的最新劳动政策。
新业态从业人员有哪些?
新业态从业人员主要指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新业态”是随当下互联网经济、消费升级而生的新型组织形态,其从业人员相对与传统企业单位,常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固定工作场所、没有固定工作时间。新业态用工:新业态经济的用工,新业态经济主要指在线经济(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远程办公、新个体经济(微商、电商、直播)等。新就业形态:主要包括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医疗等产业的就业。
相关政策
截至目前,国家已多次出台相关规定保障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等。
2021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要求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等。同月,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律师解读
基于我国现阶段新业态从业用工的现实状态,新业态用工呈现出用工法律关系多样化、工作范围灵活化、管理关系隐蔽化的特点。为此国务院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确定推动建立多种形式,以促进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
对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关企业应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要求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和完善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规则和算法,听取劳动者代表等意见,并将结果公示。
其次,国家将在部分重点行业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为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提供与工伤保险待遇接近的保障。
随着上述一系列新举措出台,将能够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有益于维护新业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而《意见》则聚焦于对快递行业的规范,通过保障合理劳动报酬,完善社会保障,压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与服务等路径,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落实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重申快递员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保险和获得社会保险待遇权利,进一步完善符合快递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等,使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启示
互联网引发了用工模式向高灵活度、高流动性方向的重大变革,使用户得到高效便捷的生活,新业态就业人员是双方的链接与纽带,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理念、社会保障体系、争议解决制度的完善。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才能促进市场竞争秩序更加规范、行业发展更加稳健。
浅谈新业态经济下的劳动政策
作者:李燕来源: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用工模式、产业结构及就业形态,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日益增加,繁荣的新业态经济也催生出新的劳动争议纠纷,接下来,笔者就与大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