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未婚男女都有过相亲的经历,随着社会多元化交友恋爱的方式逐步增多,因婚介服务引发的纠纷也成了一个颇具代入感的社会性话题。近日,无锡仲裁委员会就处理了这样一起婚介服务纠纷本想追求幸福的她,为何要将婚介告上了仲裁庭?
案件快递
案 情 简 介
王女士在网络平台上认识了S公司某加盟商的业务人员A并添加了对方微信,此后又通过S公司发送的电子链接在手机上签署了《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甲方为王女士,乙方S公司,双方约定服务内容包括:“甲方购买的婚姻介绍服务中,匹配对象人数为6人,由乙方提供匹配约见服务,根据甲方自身情况,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增值服务(不增加收费),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半年,服务费用为39980元。合同签订后,业务员A还提出可为王女士提供私人专属定制服务,增加个人魅力为由,另外向王女士收取了6万余元的VIP业务加盟服务费、服装费、发型费等。但在合同的服务期限内,王女士并未获得S公司提供的相应服务,故王女士要求解除《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同时要求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
S公司提供了单位账户对账单、《VIP业务加盟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说明S公司未收到王女士主张的6万余元的私人专属服务费。因为合同是加盟商与王女士签订的,现S公司已经解除了与加盟商的加盟关系,故未能提供相关服务记录。
审理意见
仲裁庭审理后认为,S公司作为《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的服务记录,且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证据及当庭陈述,可以判断其没有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因此,王女士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对其要求被申请人返还已支付的介绍服务费39980元仲裁庭予以支持。但是,申请人主张的6万余元的私人专属服务费并非《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款项,也无法证明上述款项由S公司收取,所以对此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仲裁说法
对此,无锡仲裁委提醒大家,在接受婚介服务时,要注意看清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商家联系的录音、聊天记录要记得留存。在遇到商家诱导消费时,要注意相关条目、款项是否在服务合同中有所约定,转账付款时一定要核对好对方的收款户名和账号,不随便向服务合同之外的主体付款。如果确实要向第三方付款,需要求对方合同出具正式的委托授权手续。
无锡仲裁示范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无锡仲裁补充仲裁协议如下:
因××纠纷,现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婚介公司“套路”深,转账汇款要多核实
作者:刘艺芬来源:无锡仲裁委员会

不少未婚男女都有过相亲的经历,随着社会多元化交友恋爱的方式逐步增多,因婚介服务引发的纠纷也成了一个颇具代入感的社会性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