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是否有效?

来源:昌吉中院

文章摘要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有特别约定的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但生活中订立遗嘱时往往将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处分,这样的遗嘱有效吗?下面就随小编一同了解一起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有特别约定的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但生活中订立遗嘱时往往将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处分,这样的遗嘱有效吗?下面就随小编一同了解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杨某与原告马某于2005年7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杨某与原告一直共同生活。2016年3月,杨某因病危在医院住院期间邀请见证人,并请托律师立下代书遗嘱。在遗嘱中声明将所有的工资及去世后所领取的单位相关待遇、医疗费由立遗嘱人的三个子女共同所有(长子杨某一、女儿杨某二、次子杨某三)。后杨某去世,原告马某认为工资收入及福利待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认为遗嘱无效。并多次通过社区与被告杨某一调解协商处理被继承人遗产继承问题均协商无果,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遗嘱中关于工资及单位相关待遇、医疗费的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的第一顺位予以平均分配。原告马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本院,本院首先从法律层面释法明理,讲明遗产的归属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个子女最终与继母达成和解,双方对遗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以案释法
本案作为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遗嘱的形式充分满足代书遗嘱的要求,但是遗嘱内容中因处分他人财产被认定为部分无效。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共有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被继承人在未有约定的情况下,所立遗嘱将夫妻共有财产处分,则该遗嘱仅处分自己的部分有效,处分配偶的部分无效。因此,在立遗嘱时,一定要在遗嘱中写明所处分的部分仅限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如果财产遗嘱中一旦涉及无权处分,这部分遗嘱当然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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